2023年度吕梁市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申报

政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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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解

【支持对象】

(1)资助人员范围

我市各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开发区外龙头骨干企业及特批事业单位引进的在职、在岗、在聘的各类高层次科技人才或团队,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紧缺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引进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负责的项目。

(2)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985”重点产业链,重点支持铝镁、特钢、装备制造、氢能、煤成气、碳基新材料、固废利用、白酒、医药等工业经济重点产业链,生猪、肉牛、食用菌、小杂粮、马铃薯、红枣(枣芽茶)、核桃、沙棘等特色农业重点产业链,以及光能、生物医药、大数据及相关产业、其他新材料、特色专业镇等方面开展关键共性核心技术突破、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新产品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等。

【申报条件】

(1)申报要求

① 项目申请单位须为吕梁市行政区域内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发区外龙头骨干企业及特批事业单位。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两年。

② 项目申请单位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研发基础和设备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的信誉。

③ 项目申报单位包含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是项目执行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的责任。

④ 项目申请单位是企业的,须提供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项目配套资金与申报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

⑤ 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以及较强的科研能力、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⑥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享有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计划执行权、经费支配权等科研自主权,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⑦ 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吕梁市开发区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吕科发〔2020〕40号)、《吕梁市级科技研发及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吕财教〔2020〕191号)等规定开展科研活动。

⑧ 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诚实守信,所有申报材料的填写均应客观、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科研管理规定等行为的,一经查实,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项目单位将列入科研失信记录,承担一切后果。

⑨ 项目立项后,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配套解决。项目研发成果必须以项目申请单位为第一单位。

⑩ 涉及国家重大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2)限制性申报条件

① 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类科技计划,不得多头、多项重复申报。

② 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科研项目,主要参与人原则上不得参与超过2项市本级在研项目。

③ 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惩戒执行期内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内的,近3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重大环保污染等恶劣影响事件的,不得申报。

④ 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政策奖励】

政府经费支持和其它人才政策支持。

【申报程序】

(1)申报书内容、格式的详细情况,请关注吕梁市科学技术局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

(2)为提高申报效率,减轻申报组织单位(申报人)负担,本次申报将采取电子版预审,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lswgzjj@163.com。待预审合格后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按要求胶装成册,报送国投财经中心A座7层市科技局704。

(3)各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层层把关,认真审核,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及时组织申报工作,2023年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7日。

(4)为便于形式审查有序开展,请各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单位按照“把关一个,上报一个”原则,及早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防止扎堆推荐,影响审查进度。

【申报材料】

(1)《吕梁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

(2)《吕梁市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或《吕梁市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科技查新报告;

(5)引进人才的职称、学历学位证书和在本单位任职或受聘(在聘证明需明确聘用期限)等证明材料;

(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提供合作协议;

(8)申报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准确、有效。项目申请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应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申报时间】

2023年4月7日——2023年5月27日

【政策依据】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吕梁市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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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绩效目标要求

以项目申报单位为第一单位取得以下成果二项及以上(以团队申请的项目需达到三项及以上)。

(1)发表SCI论文1篇或E2论文2篇或核心期刊论文3篇或专著1部。

(2)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

(3)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

(4)获批市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1项。

(5)获批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6)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

(7)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鉴定的新品种、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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