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临汾市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 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临汾市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主要围绕信息和网络、先进制造、能源、材料、交通、现代服务等六大领域,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基础研究。

一、主要支持领域

1、信息和网络领域。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子器件、光量子器件、微电子器件、智能终端及传感器等关键技术与应用;先进计算、人工智能、机器人、信息通信等关键技术与应用;新型存储技术;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基于北斗的卫星定位技术与应用;工业信息化、云平台、网络信息安全、信息融合等关键技术。

2、先进制造领域。装备制造设计方法(如参数化、模块化、智能化设计等);装备制造工艺技术(如冶炼、铸造、锻造、焊接、热处理、成型、机加工、试验检测等);装备制造控制检测技术;装备制造关键基础件(如高端液压件、齿轮传动、高性能轴承);重型机械、煤矿机械、纺织机械、煤层气开采装备、轨道交通、物流装备、电子装备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及智能化系统;数控技术与装备;增材制造、激光制造等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及其应用等,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推动制造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3、材料领域。先进不锈钢、高品质钢、特种合金;新型碳材料、石墨烯材料、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特种玻璃;能源材料、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高性能聚合物材料、功能性材料、高分子材料;半导体材料、新型抛光材料;新型纳米材料、绿色环保节能材料等。

4、能源领域。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利用技术、智能化等先进开采技术;煤层气转化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的先进转化与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并网消纳;分布式能源的多能互补;先进储能技术;氢能制备与利用;高效节能利用技术;智能电网及相关技术;能源互联网技术等。

5、交通领域。交通系统集成及共性关键技术;智慧交通技术及大数据应用;交通安全与运营保障技术;公共交通智能化管理与协同服务关键技术;多模式交通系统协同控制技术;车路协同关键技术;交通基础设施改扩建、设施施工、节能减排技术;新能源汽车整车、高性能动力电池、新型电机、控制系统、车桩一体化监控平台技术等。

6、现代服务业领域。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技术开发及应用;数字医疗、数字教育、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技术研发与应用;研发设计、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业技术开发与应用;现代制造服务业技术研发及应用等。

二、支持原则

(一)突出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发,突破产业技术发展瓶颈,为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科技引领和支撑。

(二)加强引导,大力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和增强科技创新供给。紧密结合我市相关领域发展规划,加强对民营经济技术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融合,培育创新动能、增强科技供给。

(三)突出需求和目标导向,强化科技项目绩效管理。

高新技术领域科技项目考核指标应重点评价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关键部件等的创新性、成熟度、稳定性、可靠性、突出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其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支撑引领行业产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在临汾域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或者2020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项目申报单位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技术优势,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4、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申报,产学研合作共同申报。

5、项目负责人为牵头申报单位在职在岗科研人员,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6、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申报单位近期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问题、涉及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等情况,不予支持;

7、项目申报预算编制要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杜绝虚报。

(二)申报材料

1、在临汾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生成带水印的《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相关附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负责人在职在岗和职称证明材料;

    4、项目合作协议(有产学研合作的项目应提供);

5、营业执照(项目牵头单位不是企业的,无需提供);

6、提供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

7、项目配套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

8、研究所需的技术、设施和设备等基础条件证明材料;

    9、相关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10、上一年度财务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项目牵头单位不是企业的,无需提供);

11、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网络申报成功后,请项目组织单位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材料集中报送临汾市科技局高新科。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师万红 崔安宁 0357-210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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