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住宿餐饮家政等商贸服务业市场主体倍增项目资金审核第三方机构的通知

晋商消费便〔2024〕3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住宿餐饮家政等商贸服务业市场主体倍增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晋商消费函〔2023〕559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为强化我厅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审核管理,现公开征集会计师事务所,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工作情况

(一)对申报的2023年住宿、餐饮、家政等商贸服务业市场主体倍增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财务真实性等实地进行审核,形成专项资金审核报告。

(二)审核依据为《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范围、申报标准及支持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

(三)审核时限为15天。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

(二)熟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严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不规范行为信息。

三、经费预算

全部审核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7.1万元(含报税价)。

四、报名材料

(一)2023年住宿、餐饮、家政等商贸服务业市场主体倍增项目审核第三方机构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年检合格证、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三)近三年承担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业务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比如业务约定书、专项资金审核报告等)。

(四)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团队人员(须附审核人员资格证书)和审核时间安排。

(五)项目服务报价明细(编制标准应参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省直行政单位购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费用支出标准的通知》(晋财行〔2020〕53号)。

(六)承诺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承担相关审计业务中无不良记录)。

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3日

(二)报名方式:报价人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为一个文档(邮件命名方式:报价单位+市场主体倍增项目审核申请书)发送至工作邮箱。

(三)其他:报名结束后,我厅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择优选取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结果在厅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张文凯

电  话:4073232

地  址:太原市龙盛街15号山西省商务厅

邮  箱:sxxfcjc@163.com


附件:

1.《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住宿餐饮家政等商贸服务业市场主体倍增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晋商消费函〔2023〕559号)

2.2023年住宿餐饮家政等商贸服务业市场主体倍增项目审核申请书


山西省商务厅

2024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请点击下载:

晋商消费便〔2024〕35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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