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商务局关于2020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部分)拟支持企业的公示

根据《长治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的通知》(长商电发[2019]80号)和《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0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部分)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商电便〔2020〕48号)文件要求,经过企业申报、项目审核和专家评审,拟对以下2类项目共7家企业(单位)给予资金奖励: 

  1、主体培育项目(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贫困县企业按80%执行):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沁县晋味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沁县吴阁老土特产有限公司、沁县沃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山西太行沃土农业产品有限公司。 

  2、快递企业服务电子商务项目(快递业务量超过1000万件,服务电商企业不少于10家):长治市鑫凯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长治市韵达快递有限公司。 

  现对以上企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如有疑问请于2020年11月12日18∶00前向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355-3150597。 

  特此公示。 

     

    

  长治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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