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关于评选优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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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企发[2018]29号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关于评选优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的  通  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信委:

为激励、表彰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创造、打造更多的“隐形冠军”,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省局决定,在全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对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先进、转型升级突出、市场占有率高、专业化发展明显、质量效益较好的“小巨人”企业予以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被推荐的企业必须是2017、2018年度被省局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属于国家、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支柱和优势产业、优势产品的企业优先推荐。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有偷税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一律不予推荐上报。

 二、专项指标

1.经济效益。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名列前茅(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1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3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工作站等)。

4.经营管理。企业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三、组织实施

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基本条件、专项指标”的企业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并向省局推荐。省局将对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受表彰名单,并在省局门户网站发布。对获得表彰的企业,省局将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并发放牌匾、证书。

四、相关要求

1、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规定及要求,认真宣传,使本辖区的亿元以上“专精特新”企业都知晓知情,并积极组织推荐申报。

2、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19年1月20日前将正式文件、加盖公章的推荐表纸质件、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省局管理指导处。

电  话:0351—5607159

邮  箱:zxj909@163.com

附件:

1.2018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选推荐表.docx

2.佐证材料.docx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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