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相关企业:

      根据《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8年第219号政府令)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技术中心管理,规范市级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引导市级技术中心发展,市经信委参照《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晋经信技术字[2017]163号)的相关内容,制订了《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现将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有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废止。

   附件:

    1、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长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

 

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规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引导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发展,根据《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晋经信技术字〔2017〕163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制订本指南。

    申请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工作指南》和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编写格式要求见附件1)。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2);定量数据表及相关附表(见附件3),建筑企业、食品企业除通用附表外,还需填写建筑行业、食品行业专项附表。

    已认定的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需参加每两年一次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编写格式要求见附件1)。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4);定量数据表及附表(见附件3),建筑企业、食品企业除通用附表外,还需填写建筑行业、食品行业专项附表。

    企业负责申请、评价材料内容和相关附件的真实、合法性,并承担因材料不实、不合法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县市经信委对属地内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评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进行审核,出具正式书面审核意见,与申请、评价材料一式三份统一上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联合相关部门,依据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评价材料进行评价;同时对部分申请、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现场核查。

 

附件:

1、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评价材料编写格式要求

2、《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指标解释

4、《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附件1

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评价材料

编写格式要求

    

   一、申请、评价材料封面

1、封面统一用彩色封皮纸(颜色自选),正文统一用A4纸、宋体四号字体双面打印;

2、封面标题为“某某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评价材料”(如2017年申请材料写“2017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2017年评价材料写“2016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同时在书背竖排标题及企业技术中心全称;

3、封面标题正下方依次注明①企业全称(与企业公章一致);②经市经信委认定的技术中心名称(申请材料此项不写);③企业所属行业;④申请、评价材料上报日期(格式要求:20**年**月);⑤企业负责人;⑥联系人及电话;

4、申请、评价材料一律胶装。

  二、申请、评价材料内容

  申请、评价材料依照以下几个部分顺序装订,双面复印,每部分之间使用彩色空白页进行区分。

1、目录(申请、评价材料内容及页码编号,包括所有附件及证明材料页码编号);

2、市(县)经信委与其他部门共同认定技术中心的文件复印件;

3、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工作总结;

4、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图、技术中心组织机构图;

5、定量数据表(不得随意更改表头及表格格式内容);

6、相关附表(不得随意更改表头及表格格式内容);

7、附件及证明材料。

  三、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主要说明定量数据表、相关附表中有关数据的来源,双面复印,每部分之间用彩色空白页进行区分,装订顺序如下:

   ★相关财务报表:主要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相关统计报表: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国统字﹝2015﹞95号)或者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国统字﹝2016﹞125号)、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国统字﹝2015﹞95号)或者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国统字﹝2016﹞125号)。未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

    ★企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员名单列表(至少包括序号、姓名、职称、学历、专业、参与的项目);

    ★技术中心职工名单列表(至少包括序号、姓名、年龄、职务、职称、学历、专业、备注中标明高级专家、博士、硕士及外部专家等项);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博士、硕士、本科学历人员的职称、学历复印件;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聘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国家部门、国际组织以及省有关部门组织颁发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证书;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明细(列表至少包括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时间、原值、净值);

    ★企业有效专利的专利证书、已申请专利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最近三年企业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企业标准的复印件(能反映标准名称、标准号、类别、颁布时间、编写单位及人员即可);

    ★最近三年获国家及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证书复印件;

    ★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证书复印件(仅建筑企业提供);

    ★企业获得的国家及省建筑行业管理、质量、技术奖证书复印件(仅建筑企业提供);

    ★企业产品相关政府部门抽检合格率相关报告(仅食品企业提供);

   ★企业拥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清真食品称号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仅食品企业提供);

   ★企业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及原产地标识等称号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仅食品企业提供);

   ★技术中心人才激励奖励政策及落实情况列表及正式文件复印件(列表至少包括序号、姓名、奖励金额、奖励事由);

  ★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 2

《长治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认定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近三年的技术经济效益,企业在全省同行业中的优势和地位,技术创新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技术中心的职能及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国内、省内同行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二、技术中心基本情况

    企业对技术中心建设及作用的认识,成立技术中心以来的主要工作。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及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运行体制及制度建设,技术创新投入及经费管理,研发试验条件,技术中心政策研究、市场分析、知识产权管理、技术应用及信息化建设、研发经费管理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技术中心办公及实验条件。

    三、技术创新团队建设及产学研合作

    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技术人才的吸引、使用、培养、激励及相关政策。

    四、技术中心技术创新工作

    技术中心近年来的技术创新情况成果及水平,知识产权管理及战略制定,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的认定和管理,中长期及超前研发。

    五、技术中心发展目标及规划

    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进步中的地位和作用,技术中心的发展目标及技术发展方向,技术中心创新战略制定及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和实施,技术中心国家政策研究落实情况。

    六、其它有特色的工作

 

 附件 3

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指标解释

    一、评价数据表

  (一) 定量数据表 

ada0925b67a63f8dcafb7657d513c8e.png

(二)相关附表

1、所有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和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填写以下附表。

 

注1:项目级别指国家、省、市或企业哪级计划或授相应表彰的项目

注2:项目水平指已完成的项目经权威部门鉴定验收后的结论意见

注3:合作方式指以企业为主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经费赞助、购买技术方式专利等

 

表5 企业三年内主要主持或参与制定的标准情况

1600917404(1).jpg表7 通过国际组织、国家及省级认证的实验室、检测中心、工程中心情况

1600917470(1).jpg

表9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在全国同行业排序

1600917537(1).jpg

1600917601(1).jpg表12:获得的非物质文化、中华老字号、原产地标识认定情况表(食品)

1600917876(1).jpg

    二、指标解释 

    1.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或建设工程的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若会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中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2.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研发”)经费支出: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3.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研发项目人员,以及研发活动的管理和直接服务的人员。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研发活动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 10%以下的人员。

    4.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当年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包括当年完成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从研发项目类型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指企业全部研发项目中主要以科学原理的探索与发现、技术原理的研究为目标的项目数。

     5.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报告年度末企业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其中,设备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

    6.企业职工总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按照统计指标“从业人员平均人数”计算。

    7.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按报告年度内企业全体人员收入总数计。

    8.新产品销售收入:对于制造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销售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对于建筑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等实现的营业收入。对于采掘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实现的营业收入。对于服务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通过提供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传递系统、服务技术手段等方面全新的、或者作出明显改进的服务实现的营业收入。

    9.企业外部专家人数:指来技术中心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专家学者。

    10.技术中心职工人员数:指在报告年度内企业技术中心平均拥有的工作人员数。

    11.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指报告年度内技术中心人员参加的企业外部培训及邀请外部专家给技术中心人员培训的相关费用。

    12.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报告年度内技术中心全体职工的年收入总额。

    13.技术中心人员最高年收入者的年收入:指报告年度内技术中心人员最高收入者的年收入。

    14.技术中心专家、高级职称人数、硕士、本科以上学历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等政府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的专家,以及教授级高工或高工数。

    博士、硕士、本科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本科学业的人员数。在站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

    15.新产品销售利润: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通过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营业)利润。

    16.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指企业技术中心与外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合办的开发机构数量。

    17.通过国家和国际组织及省级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中心数:指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部门、国际组织或省级有关部门认证认可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数。

    18.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项目数量。

    19.其中:省级以上新产品及新技术项目数:指报告年度内被确定为省级以上的新产品及新技术项目数。

    20.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指报告年度末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予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软件著作权件数。

    21.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22.其中: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23.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及当年制定的企业标准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二年主持或参加制定,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的数量。

    24.获国家及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指企业获得的由国务院、省级及部级设立并颁发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总数。

附件 4

《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已认定的长治市企业技术中心需在评价年度提交工作总结,以全面总结报告年度和报告年度前一年度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中心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简要分析企业所在行业创新趋势和特点,以及企业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2.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情况,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情况、技术中心组织建设、技术中心创新机制建设、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建设、国际化创新合作网络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

    3.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创新人才培养、重点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开发等。

    4.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重点介绍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5.企业创新战略规划、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研究执行、信息化建设情况,其他有特色的工作、创新性工作情况。

 

 

 


                        该类型已订阅

很抱歉,暂无相关信息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2 0981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