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加快5G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2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太原市加快5G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加快5G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5G网络部署,发挥5G在数字经济战略中的先导作用,推进5G基站规划、建设和运行高质量开展,深化5G技术在综合治理、公共服务、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开发应用,助力经济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加快5G产业发展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为指导,聚焦以5G为引领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合理统筹利用城市公共资源,加快部署建设5G基础网络。促进5G与实体经济、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治理及各行各业融合应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实现中心城区、周边重点区域及景区5G网络连续覆盖和商用,全市5G基站新建、改建3000座,5G示范应用场景3个。

  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城区(含县城)5G网络连续覆盖;乡镇驻地、周边主要景区、道路实现5G网络覆盖和商用;全市5G基站达到6000座。5G与垂直行业应用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基本成熟,5G支撑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明显增强,5G示范应用场景达到20个。

  三、任务与分工

  (一)加快5G网络规划建设

  1.制定并落实《太原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太原市5G基站建设规划》。5G基站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在制定国土空间、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套空间,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负责)

  2.保障5G基站建设用地需求。根据工信部《关于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站址用地及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独立占地的通信铁塔站址合理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用地并及时办理权证。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按公用设施用途落实用地,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供应。对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加快用地报批,保障通信铁塔依法依规及时用地。对因历史原因手续不全的站址,有国有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的,先行办理确权登记;无权属来源资料的,补办用地手续后再行办理登记。各级铁塔公司纳入属地规划委员会和规划专家委员会管理,便于通信建设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工作同步开展,进一步简化规划审批流程,优化通信规划建设报批程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审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5G通信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审查内容,在新建交通干线、重要交通枢纽、重点园区、重要项目中,同步开展5G基站、机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规划,确保为基站站址、通信机房、传输管线等建设需求预留空间,推动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基础电信企业、市铁塔公司负责)

  4.加强重点区域5G通信设施建设。围绕打造太原市首位度目标,首先完成重要党政机关、交通干线、交通枢纽、繁华商圈及其他热点区域5G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开展旅游景点、大型场馆、重点园区等重点场所的5G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实现城区5G网络连续覆盖。(市工信局牵头,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负责)

  5.优化5G基站环评管理。明确5G基站环评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5G基站环评管理,统筹同步推进基础电信企业、市铁塔公司5G基站建设、电磁环评工作,确保5G基站快速入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基础电信企业、市铁塔公司负责)

  (二)大力推动社会公共资源向5G建设开放

  6.定期向社会公布公共资源开放清单。由市铁塔公司牵头基础电信企业,每半年向市政府提出公共区域通信设施建设需求,市工信局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共同研究后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公共资源开放清单。免费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资控股企业所属城市道路、桥梁、高速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校园、医院、机场、客运站场、地铁、路灯杆等公共场所设施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各类建设项目,支持5G及通信网配套设施建设。对在5G建设实施过程中未按要求开放公共资源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市、区)每半年公布一次属地公共资源开放清单。(市工信局牵头,市国资委、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负责)

  7.推动社会资源开放共享。经过充分可行性论证,各级公安、市政、交通等部门向市铁塔公司开放所属社会各类塔(杆)资源。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国网太原供电公司所辖电力塔(杆)开放共享。5G基站塔(杆)资源同时向公安、市政、交通等部门及供电公司开放共享,各行业在信息化建设时优先使用5G基站塔(杆)资源,最大化实现“一塔(杆)多用”,5G网络基站建设与城市建设有机融合。规划建设塔(杆)等公共设施时,统筹考虑5G网络基站建设需求,优先使用可满足5G网络基站承载的塔(杆)类型,以市场化原则推进合作,确保“多塔(杆)合一”落地。在新建道路规划设计中,优先考虑“5G+智能灯杆”统筹建设,减少占地和重复投资。既有设施结合5G网络建设和基础配套功能满足需求,实施智慧灯杆改造。(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基础电信企业、市铁塔公司负责)

  8.督促物业企业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协调配合工作。各有关单位应积极支持5G基站建设与维护。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相关费用外,严禁物业企业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一经发现,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和人员责任。(市房产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9.推进5G基站直供电改造。对目前转供电基站实施直供电改造工程,分两年完成。市能源局会同市工信局、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研究制定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工作方案,倒排计划,2020年底实现全市转供电基站80%以上改为直供电,2021年上半年实现全部基站直供电。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简化申请流程和报装资料,在用电申请、电力增容和直供电改造上为5G网络建设提供最大便利,2020年新建基站全部实施直供电。(市能源局、市工信局牵头,国网太原供电公司、基础电信企业、市铁塔公司负责)

  10.规范非公共开放资源区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杜绝对5G基站建设和维护漫天要价、恶意阻拦等不法行为。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或以“第三方”名义在基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中收取额外费用。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能源局联合执法,严肃查处5G基站违规建设和运行维护中恶意拉闸、违规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和违规加收电费等行为。(市工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局、市公安局、市能源局负责)

  11.支持通信运营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落实《山西省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若干措施》(晋政发〔2019〕21号),市能源局、国网太原供电公司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支持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建设和运营5G基站。2020-2022年,对参与市场交易后的5G基站,其实缴电费超出目标电价0.35元/千瓦时的部分,在省支持50%的基础上,市、县两级分别支持20%和30%。各县(市、区)制定相应细则。〔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国网太原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

  12.通信设施保护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依法惩处危及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行拆除破坏通信管道、线路、基站、机房等通信设施。对通信设施进行破环的单位及个人,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依法严厉打击。严格监督管理可能影响通信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严肃查处野蛮施工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行为。〔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3.通信设施因市政建设改造等原因必须迁移的,属地政府会同项目建设单位、通信设施产权单位,研究确定替代路由、站址,会同通信设施产权单位制定迁改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对通信设施产权单位的经济损失,在属地政府组织下,由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建设单位按有关标准予以补偿。造成通信设施损毁的,予以赔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负责〕

  (四)积极营造5G生态,加快5G产业培育

  14.营造5G产业生态。组建5G产业联盟,构建以集群联动、共生发展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方式,强化领军企业培育、金融服务创新、创业服务配套、政策落实,营造5G产业生态圈。鼓励围绕5G相关产业,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培育载体。鼓励支持基础电信企业、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机构建设5G联合创新应用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打造5G领域高水平研发平台。支持5G产业链企业研发新产品、开发新应用、落地好项目,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开展5G产业链精准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组织实施以商招商、链条招商、集群招商、平台招商、对标招商,以“六最”营商环境激发5G产业创新活力,促进5G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外来投资局负责)

  15.推进5G与产业融合应用。加强5G与重点产业领域的融合应用,选择在软件开发、传感器、智能终端、人工智能等领域发展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开展5G产品研发,推动5G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国科晋云发挥先进计算能力优势,积极拓展在5G领域的应用。支持山西百信、中国长城、中科曙光、龙芯中科、中标软件等企业,应用5G技术推动自主可控整机产业链发展。支持33所、中网信息、天地科技等信息安全企业加快推进信息安全与5G技术的融合创新。大力支持长娥北斗公司及其建设运维的国家北斗数据中心山西分中心建设发展,推动基于北斗与5G融合技术在重点关键领域的示范应用。(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国资委负责)

  (五)开展5G应用试点示范

  充分发挥5G+新型智慧城市等应用场景试点示范作用,加快提升相关配套产业发展水平,创造良好的5G产业发展条件。利用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积极推进面向5G时代的行业应用创新,加速推动5G、人工智能与城市千行百业深度融合。针对智能时代数据传输、存储特点,在工业制造、教育医疗、数字政务、交通旅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建设全市“5G产业应用示范标杆”。推进5G+新型智慧城市、+智慧政务、+智慧金融、+智慧工业、+智慧产业园、+智慧环保、+智慧融媒体、+智慧医疗、+智慧物联、+智慧教育、+智慧司法、+智慧警务、+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农业等建设,实现5G助力智慧城市善政、兴业、惠民,全方位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

  16.5G+新型智慧城市。加快5G技术与新型智慧城市融合发展,深入推进“5G+”计划,为智慧城市建设构建安全、高效、智能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应用5G技术,对城市交通、环保、应急指挥、公共安全等场景实现智能分析与决策。围绕教育、医疗、金融、交通、视频娱乐等重点领域,提供更多更丰富的智慧城市应用和民生服务。通过智慧环卫、数字城管、智慧城市照明等助力提升城市管理精准治理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市大数据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17.5G+智慧政务。利用5G技术,支持仿真智能客服、远程在线认证、信息智能推送、智能移动式无线办事一体化终端等服务,推动基于5G的政务移动办公、高清视频指挥调度平台、云视频会议服务、远程信访、零跑腿面对面政务服务等落地。(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18.5G+智慧交通。运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铁公机”,打造智慧高速、智慧服务区、智慧停车、智慧轨交、智慧车站、智慧机场等交通示范应用。开展公交、出租等城市公共交通服务领域信息化系统建设;交通行业专网、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安全接入网络、科技治超平台等示范项目建设。探索5G自动驾驶场景应用落地,培育发展车路协同关联产业。打造智慧物流园区,建设智慧物流体系。(市交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19.5G+智慧能源。推动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做优做强5G井下应用场景,打造基于“5G+智慧化矿山”新的产业格局。探索5G网络在煤矿通信、管理、生产、销售、安全、监测等方面的应用落地。利用5G切片技术,推动电厂、煤炭、化工等能源企业5G专网建设,为企业提供端到端、高可靠网络服务。落地厂矿无人作业、智能巡检、煤化工流程可视化远程监控及集中控制等信息化项目。充分利用5G技术,探索电力泛在物联网,实现电力系统各环节万物互联、人机交互,赋能电网企业。(市能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20.5G+智慧工业。运用5G、IPv6、工业PON等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服务于工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销售服务、办公管理等环节。推动工业互联网建设、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制造企业上云等信息化工程。共同推进5G应用创新研究、应用场景测试和应用项目孵化推广,大力推动数字工厂、智慧园区、工业云平台、工业企业上云、基于5G的生产线升级改造、5G远程操控、无人操作系统、远程诊断、5G物流园区管理调度(AGV)、5G人工智能(AI影像)等智能制造领域5G创新应用的研发和推广。推进“智慧太钢”“智慧太重”建设,打造区域领先的数字智能化工厂。支持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5G+”示范园区建设,推进5G产业研发、创新和示范应用,从而形成多领域5G联合创新,赋能工业企业经济转型升级,向中国制造2025迈进。(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不锈钢园区管委会负责)

  21.5G+智慧医疗。建设以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硬件等信息技术打造的智慧医疗,实现远程会诊、远程超声、远程手术、远程急救、远程示教等远程医疗与5G技术融合创新,打造智慧医疗环境、智慧病房、智慧手术室、智慧门诊等5G全景医疗体系。(市卫健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22.5G+智慧教育。在教育行业进行“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安全”智慧教育建设,加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在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全流程应用。实施“晋享云课堂”教育教学共同体,实现无端名师授课、教学互动,构建信息化教育新生态。开展“5G+名师”教学研究应用,“5G+VR/AR”教学场景研究应用,“5G+创客”教育研究应用,“5G+培训”教师能力提升行动。(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23.5G+智慧警务。通过“5G+智能执法终端+高清视频实时回传+AI智能识别”,结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智慧安防等新型城市管理方法,研究社会治安新手段、网络安全防护新举措。建设新一代移动警务系统、天网、雪亮、合成作战、警务物联网等平台,有力支撑公安部门科技兴警、服务实战、服务群众战略目标。(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全市5G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工信、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城乡管理、交通、卫健、应急、国资、市场监管、审批服务管理、能源、房产、外来投资、大数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国网太原供电公司、基础电信企业、太原铁塔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5G通信网建设协调推进。各县(市、区)参照建立相应协调推进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市工信局牵头推进,有关部门(单位)协调配合,将推动5G建设纳入本地、本单位重点工作事项,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主动开展工作对接,加快推进5G建设。

  (三)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和渠道,宣传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通信设施保护意识,营造加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的良好氛围。发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盗窃、破坏电信设施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做好5G基站辐射科普宣传和投诉处置工作。

  (四)严格督导检查。各级将5G建设和保护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办范围,加强动态跟踪及监督检查。对5G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先进事迹,予以宣传、表彰;对5G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公开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应行政、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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