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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申报

支持对象

晋城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与高校签署有法律约束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协议。协议应有明确任务分工、经费投入、利益分配等内容。

3、建有已通过国家、省、市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

4、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具有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或行业发展。


政策奖励

政策扶持

申报程序

1、材料报送。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连同汇总表(归口管理部门提供)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

2、采取常态化申报和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申报材料

1、晋城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申报书;

2、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3、申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与高校签署的有法律约束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协议证明资料;

5、创新平台认定和运营相关资料;

6、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料。


申报时间

2023-09-28 至 2023-10-31

拨打助企热线

0351-215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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