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晋城市】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申报

一、申报内容 

  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

      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指通过科学管理、有效配置科技资源、持续引导企业和各类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推动企业和产业做大做强,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具有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新资源集聚区。   

      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是指科技创新能力强,持续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并形成较大产业化规模,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在本行业或本地区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本年度重点支持规上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示范。

二、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基地”,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我省行政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大学科技园区等能够大量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资源集聚区。

(二)具有健全、高效的管理和创新服务体系,有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政策和推进产学研合作的激励措施。

(三)区内上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设有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基金),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持续引导带动全社会的投入,推动区内企业进行较多数量的优秀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四)具有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相应的管理服务机构,是“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的网络成员单位,管理能力强,服务好,每年必须有网上科技成果交易和一定数量成交额。

(五)区内拥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平台,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机构,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技术转移、投融资、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培训等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六)区内拥有一定数量的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型企业,市场竞争力强。

(七)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或行业发展。

第八条 申报“示范企业”,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属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管理水平高,信誉度好,筹资能力强,具有良好的科技成果信息收集渠道。

(二)科技创新能力强,上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具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持续开展研究开发,不断开发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内部激励机制及开展产学研合作的运行机制,运行良好,内设有科技成果转化部门和专职的管理团队,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转化或推广项目。

(四)销售收入和市场竞争力在同行业内名列前茅,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能够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或行业发展。

二、申报材料

  (一)示范基地 

  1、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申报书。 

  2、相关附件。 

  3、图文并茂的PPT一份。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信息表。 

  (二)示范企业 

  1、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建设申报书。 

  2、相关附件包括。 

  3、图文并茂的PPT一份。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信息表。 

  三、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一式5份,附各县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函报市科技局审核、汇总后集中上报省厅(电子版材料发邮箱)。

  四、申报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 


政策依据:晋城市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通知


温馨提示:政策随时变化,请注意申报时间

拨打助企热线

0351-2152402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资质认定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市级10万元关于我们详情
    立即自评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0351-2152402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