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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支持对象

持营收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具有稳定盈利能力、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重点支持2022年营收增

量大、细分领域产品国内领先和填补空白、关键核心技术及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突出的潜力企业。


申报条件

(一) 申报主体

1.项目申报企业(单位) 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法人单位。

2.重点支持营收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具有稳定盈利能力、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重点支持 2022 年营收增量大、细分领域产品国内领先和填补空白、关键核心技术及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突出的潜力企业。

3.列入“信用中国 (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项目

1.项目在运城市境内实施,符合《山西省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 (2023 年本)》 (晋工信投资字 (2023) 137号)中核心竞争力提升专项 (产业基础再造、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专项 (智能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专项 (绿色低碳转型) 要求。

2.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以上 (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专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向项目除外)。项目备案(核准)日期距申报时间不超过 5年。项目应为 2021年1月1日后完工项目或在建项目,停工项目不得申报。其中: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专项智能化升级方向项目须完工投产,且建设完成至少 4 个及以上智能制造环节,其中核心生产环节不少于 3 个,每个环节中至少有 1个突出的典型场景。

3.突出“以奖代补”,优先采用事后激励形式,重点支持完工项目。突出示范引领,重点支持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建链项目,特色专业镇主导产业培育项目,支撑产业转型示范意义突出的重大项目。突出后续带动,重点支持投资规模大、2022 年投资多、投产后营收贡献高的项目。

4.根据项目及企业(单位) 实际,对于贴息、补助类项目确定支持比例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度算术平均值投资激励系数、营收激励系数)涉及的申报年度为 2022 年度。

5.项目没有获得过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政策奖励

资金支持


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企业 (单位) 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十二份,须各县 (市、区) 工科局、运城开发区产业发展部审核无误后盖章。

(二)各县(市、区) 工科局、运城开发区产业发展部审核并出具项目正式申请文件和审核意见报送市工信局,须附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2),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须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申报时间

2023-09-07 至 2023-10-20

拨打助企热线

0351-215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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