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2020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最高可补500万元

一、专项资金概念

     运城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支持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安全领域企业或法人单位技术改造及转型升级项目的资金。 

二、申报条件

1、运城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别正在实施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和有发展潜

力及示范带动作用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也可申报;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的软件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所服务企业通过评定的数量达到3个及以上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

2、申报项目须为2020年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项目库其中之一入库项目

3、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以上;

4、申报项目为在建项目(投资进度达到50%以上)或2019年6月30日后完工项目;

5、申报项目的建设进度需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核认定;

6、申报项目备案(核准、审批)日期距申报时间不超过5年;

7、“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企业不得申报;

8、已享受市级其他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支持重点

1、列入市“1311”工程中重大工业转型升级项目;

2、“两化”融合、企业上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

3、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4、贫困县脱贫攻坚效果明显、带动就业人数较多、增收效果明显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

四、申报时间

第一批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

第二批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

五、奖励标准

专项资金全部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

(一)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确定。

    对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3亿元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1亿元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二)对新获得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企业,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按项目类别确定。  

    对新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新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质量标杆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新列入国家和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更换机器人(或智能设备)的企业,按投资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对“两化”融合、企业上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按项目类别确定。  

   “两化”融合,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每家奖励30万元

      对列入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并启动贯标工作的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

      对列入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并启动贯标工作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试点企业启动贯标工作只可享受一次奖励。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第三方贯标咨询服务机构、评定机构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企业上云,对获得省“企业上云”奖励的企业,按照省奖励额度的30%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运城市注册的软件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运城市注册的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通过信息系统服务标准ITSS运维成熟度二级、一级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通过CMMI5级、4级、3级的企业,按级别依次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信息化软硬件投资给予奖励,奖励比例不高于30%,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注意:已享受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市级技术改造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运城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运政办发〔2019〕31 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运城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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