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中心),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35号),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关于公布山西省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晋科高发〔2019〕87号)、《关于公布山西省2019年第二、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晋科高发〔2020〕16号),现就落实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9年度首次通过认定或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标准

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追加奖励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份。

四、申报程序

1.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县科技管理部门。

2.各县科技管理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申请表后,出具推荐函并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企业申请表一同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邮箱lf2100985@163.com。  

五、有关要求

1. 认定前一年及认定后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奖励;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企业不予奖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予奖励;在历次审计、巡视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不予奖励。

2.各申报企业应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并应严格按照《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35号)规定,将奖励资金用于奖励研发团队。

3.各县科技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所属区域企业填报申请,并结合企业实际运营的最新动态对申报企业提出推荐意见。

六、申报时间

2020年5月13日-5月22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师万红  崔安宁

联系电话:0357-2100985

 

附件:

1.附件1:高企奖励申请表.doc

2附件2高企奖励推荐汇总表.doc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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