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及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政策

专精特新“小巨人”是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且掌握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是实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山西省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引导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强。本文搜集整理了山西省省级、综改区及各市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奖励政策,供省内广大中小企业参考。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省和各地政府相关部门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


山西省

1.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建一〔2018〕113号)

2.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中小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晋政办发〔2019〕87号)

3. 在现有省级财政给予每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市要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资金,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引导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上档升级,成为省级、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省财政厅、各市政府)

依据: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企发〔2022〕23号)



综改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25万元。

依据: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扶持办法



太原市


1.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民营中小企业,市财政给予与省同等额度的资金支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小巨人”企业。

依据:中共太原市委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12月21日)

2.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同比例奖励。

依据: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财建〔2020〕201号)



朔州市


支持和指导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对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奖励。

依据:中共朔州市委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48条实施意见(2019年1月8日)



忻州市


1.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获得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资金资助。

依据: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12月25日)

2.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

依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19条措施的通知(忻政办发〔2019〕114号)



吕梁市


对成功认定“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业,且运行良好、诚信经营、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在省奖励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适当奖励。
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20〕42号)



阳泉市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依据:关于印发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2018年12月20日)



长治市


推动民营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对获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200万元奖励。

依据:中共长治市委 长治市人民政府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配套措施(2018年12月25日)



晋城市


实施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每年申报认定一次。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

依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办 [ 2021 ] 36号)



临汾市


山西省财政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资金,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100万元。临汾市加大市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30 万元的奖励。对于当年同时享受多项奖励的企业,按照最高奖励标准发放。

依据:临汾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心发布


运城市


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运政发[202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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