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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年和2021年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组织验收的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2020年、2021年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分别于 2020 年7月、2021年5月下达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执行期均为一年。 按照《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晋财行〔2019〕112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规定,省市场监管局 将对上述年度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验收完结 (验收) 申请表》, 同时根据《计划任务书》规定的目标和要求,提交项目结题报告、资助经费决算、项目简介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具体详见附件1-4 (要求:《申请表》单页打印单独正订,其它材料双面打印,大额票据复印件、照片可粘贴并固定)。


二、根据《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初审单位可进行现场检查,并于12月9日前将各项目承担单位所提交资料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电子版发邮箱 (注:2020年度已提交过验收资料不再重复提交)。


三、省市场监管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方式和验收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材料报送地址:省市场监管局409室 (大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 号,邮编 030006)


联 系 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贾贵臣


联系电话:0351-7680092


邮    箱:zscqyycjc@163.com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1:2021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验收完结(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2: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结题报告.docx


附件3: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资金决算表.docx


附件4:《项目简介》《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编写提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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