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太原市专利推广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北高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激励机制,畅通供需对接渠道,大幅提升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效率,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引导和资助一批优秀专利技术在我市转化,按照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 《太原市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若干支持政策(2020-2023年)》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太原市专利推广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太原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规章制度,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条件;

3.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技术装备和研发投入等条件。

(二)申报项目:

1.申报项目的专利应在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取得(含受让、许可),且在项目实施阶段有效;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有市场前景;

3.应在我市企业落地转化,已进入或初步进入产业化阶段,并已产生经济效益或预期产生巨大经济效益;

4.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某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自愿向企业注册地所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中北高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以公函形式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

三、项目管理 

1.经审批立项的项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太原市专利推广实施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实施内容、目标以及考核、验收指标;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适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3.项目实施期届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项目组织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严格按照《2022年度太原市专利推广实施项目申报指南》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申报书、相关附件的顺序编排,A4 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六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申报时间为 2022年7月1日—8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中北高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坚决防止、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出具推荐意见。2022 年8月26日下午 17 时完成申报材料报送。对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经营或管理存在问题的单位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得推荐。 

 

联 系 人:汲建莉  

联系电话:0351-7217005

电子邮箱:tyzcyy@126.com。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太原市专利推广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

1. 2022年度太原市专利推广实施项目申报指南.pdf

2. 太原市专利推广实施项目申报书.pdf

3. 诚信承诺书.docx

4.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docx

5. 2022年度太原市专利推广实施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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