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变更部分省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

晋科函〔2024〕16号

各市科技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山西大地新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省新型研发机构提出申请撤销、变更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根据《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我厅对4家机构的变更事项进行了资格核实,同意:

一、撤销山西大地新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二、变更山西远大纵横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名称,维持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有效期不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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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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