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工业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中期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考核验收和“标准化医院(诊所)”巡诊服务工作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对工业领域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了年度中期检查考核,现将检查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情况

本次考核评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验资料、线上听取汇报、实地视频展示等环节进行,经专家组评估、结果公示、党组研究,共确定优秀等次2个、良好等次4个、不合格等次2个(见附件)。对优秀等次项目予以经费补助,对不合格等次项目,已于1月16日印发《关于终止〈山西杏花村清香型白酒酿造标准化试点〉等8个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晋市监函〔2023〕17号),予以终止。通过考核评估发现,大部分试点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对标准化工作重视,成立了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试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将试点项目建设纳入地方政府重点工作内容,给予了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为试点项目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许多试点项目承担单位能够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积极开展教育培训,不同程度地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标准化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增强社会各界对标准化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了关注标准化、参与标准化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标准化试点承担单位对于开展试点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重要性认识不够,试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目标不明、方法不多、保障不力的现象。

(二)工作开展不扎实。有的将试点项目作为“面子工程”,构建标准体系和研制相关标准时,采取“拿来主义”或“闭门造车”,脱离了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严重制约了试点项目的建设质量。

(三)监督管理不规范。有的对试点项目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不大,未能及时引导和纠正试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导致标准化的支撑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政策和工作合力。

(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指标,不断加大对试点项目的常态化指导、阶段性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力度。

(三)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要针对问题和不足,切实加强试点项目后续建设,优化完善标准体系,创新标准宣贯实施和服务方式,探索开拓标准化试点建设模式和机制,总结凝练试点项目建设成效和典型经验,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标准化试点项目考核评估意见反馈表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4日

附件:

附件:标准化试点项目考核评估意见反馈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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