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综改示范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基建领域2024年省级基本建设资金项目储备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新基建领域重点项目的梳理储备工作。
项目应为单体项目且符合储备方向,应具备前期所有建设条件,能够尽快开工建设等(详见附件1)。请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项目清单表格(见附件2)以及清单中“项目成熟度”对应证明文件的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zgqfgk@163.com,表格可编辑电子版同步发送。
联系人:蔺志虹、刘刚 0351-7033930
附件:
1.关于开展新基建领域2024年省级基本建设资金项目储备的通知.pdf
2.新基建领域2024年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储备项目清单表格.xls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