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农业农村领域主推标准的通知

晋农函〔2026〕2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组织推广单位、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一体推进农业标准制定、应用、管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规范农业生产行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引领产业升级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经推荐遴选、专家审查,确定2026年度农业农村领域主推标准,推广期两年,现予以发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协同联动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牢固树立标准化理念,结合本区域产业特点,积极开展主推标准工作,统筹资源为推广单位提供保障支持,协调解决推广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科研推广部门、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团体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广合力。鼓励主推标准与标准化示范园(区、场)创建、全产业链发展等工作深度融合,培育一批重点应用企业、基地和种养大户,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宣传主推标准的重要意义、应用效果和典型案例,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良好的标准化氛围。

二、优化服务供给

各推广单位要组建由技术专家、推广骨干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针对每项主推标准制定详细推广计划,明确适宜区域、应用场景、操作要点和配套措施。结合生产实际编制通俗易懂的技术手册、“明白纸”、操作视频等宣传资料,采用“田间课堂+线上直播+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每个主推标准至少开展3场集中培训或观摩活动,覆盖主要产区的县乡和重点经营主体。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发挥好上下联通作用,积极收集市县在标准推广中遇到的难题,协调推广单位和标准起草者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关键农时季节技术服务“不打烊”,为使用者提供全程指导。

三、规范生产行为

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引导广大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生产使用者树立“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理念,主动参与各类培训和观摩活动。将主推标准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投入品使用、生产管理等活动,杜绝违规操作。鼓励生产主体结合自身生产条件进行技术优化,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反馈改进

建立主推标准实施效果跟踪评估制度。鼓励生产主体在标准应用过程中向推广单位或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反馈遇到的技术难题、标准缺陷等问题,为标准优化完善提供实践依据。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收集使用者反馈意见,分析标准在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等方面的表现。推广单位每年12月1日前向对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推广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及标准修订建议等。对不适宜区域生产实际的标准条款,及时提出修订完善建议,形成“推广-评估-改进-提升”的闭环机制。

五、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 系 人:安佰鲜

联系电话:0351-3804086

省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戴润芳 郭 郁

联系电话:0351-3804263

省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种植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刘艳俊 沈晓强 靳彦卿

联系电话:0351-7822562

省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殖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冯 瑞  赵 强

联系电话:0351-7222131

附件:山西省2026年度农业农村领域主推标准目录.xls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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