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创新创造活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详见附件)

二、申报标准和范围(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详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25日

五、相关要求

1.自2025年以来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不予奖励(补助);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单位不予奖励(补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予奖励;经营异常、破产、注册地迁出我市的单位不予奖励。

2.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3.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开发区经安部为本辖区组织推荐部门。各组织推荐部门在受理申报材料后,要对申报单位的经营情况及安全生产、科研诚信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纸质核查结果报告。报告交至市科技局成果科。

六、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

1.关于申报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的通知.docx

2.关于申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奖励的通知.docx

3.关于申报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docx

4.关于申报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奖励的通知.docx

5.关于申报省中试基地建设经费的通知.docx

6.关于申报技术交易奖励的通知.docx

7.关于申报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通知.doc

8.关于申报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奖励的通知.doc

9.各组织推荐部门联系方式.wps

附件1

关于申报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

2025年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优秀企业和山西赛区一、二、三等奖的单位。

二、奖励标准

根据《晋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晋市政办〔2025〕29号)第15条:“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优秀企业和山西赛区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晋城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各组织推荐部门,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组织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开展实地核查后,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五、联系方式

晋城市科技局成果科      

联系电话:2688002

电子邮箱:jckjjcgk@163.com

 

附件:1.晋城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2.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件2

关于申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认定奖励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

2025年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二、奖励标准

根据《晋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晋市政办〔2025〕29号)第10条:“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晋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各组织推荐部门,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组织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开展实地核查后,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五、联系方式

晋城市科技局成果科      

联系电话:2688002

电子邮箱:jckjjcgk@163.com

 

附件:1.晋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

2.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件3

关于申报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

奖励资金的通知

 

一、奖励对象

2025年1月以来,我市牵头承担国家级、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独立法人单位的研发团队。

二、奖励标准

根据《晋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晋市政办〔2025〕29号)第1条:“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单位,按省级奖励1:1奖励研发团队。对牵头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单位,按项目实际省拨经费的5%奖励研发团队,单个项目累计最高奖励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晋城市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国家、省级科研资金入账凭证;

3.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4.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各组织推荐部门,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组织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开展实地核查后,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五、联系方式

晋城市科技局成果科       

联系电话:2688002

电子邮箱:jckjjcgk@163.com

 


附件:1.晋城市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2.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件4

关于申报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奖励的通知

 

一、奖励对象

2024年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

二、奖励标准

根据《晋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晋市政办〔2025〕29号)第14条,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众创空间,在省级支持基础上,分别给予省奖励金额50%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附件1: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

2.附件2: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3.省科技部门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5.省级奖励资金入账凭证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各组织推荐部门,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组织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开展实地核查后,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平台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五、联系方式

晋城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平台建设科      

联 系 人:梁 妮    

联系方式:0356-2688000  jcskjjptk@163.com

 

附件1:省级众创空间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2: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件5

关于申报省中试基地建设经费的通知

 

一、支持对象

2024年有山西省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到账,且为首次申请市级建设经费支持的省中试基地。

二、支持标准

根据《晋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晋市政办〔2025〕29号)第4条,对新获批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中试基地、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在省级支持基础上,给予一次性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对上述新建的军民融合平台,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

1.附件1:省中试基地建设经费申请表

2.附件2: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3.省科技部门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5.省级奖励资金入账凭证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各组织推荐部门,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组织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开展实地核查后,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平台科,电子版发至邮箱。

五、联系方式

晋城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平台建设科      

联 系 人:梁 妮    

联系方式:0356-2688000  jcskjjptk@163.com

 

附件1:省中试基地建设经费申请表

附件2: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件6

关于申报技术交易奖励的通知

一、技术输出方(卖方)奖励

(一)奖励标准

根据《晋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晋市政办〔2025〕29号)第12条:“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对技术交易输出方,按其合同金额实际到账额 0.5%进行补助。单个技术合同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 1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 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奖励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在晋城市。

2.技术合同登记时间、资金到账时间和开具发票时间均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期间的技术合同。

3.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4.申报标的合同未享受过政府部门资助及奖励。

5.申报单位在2025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失信行为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申报材料

1.2025年度晋城市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经认定的技术合同复印件、2025年度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发票和银行进账凭证复印件(发票和银行凭证上标注合同号及合同名称)。

4.“信用中国”中查询无相关违法记录,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作为附件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按顺序正反打印、简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二、技术转让受让方(买方)奖励  

(一)奖励标准

根据《晋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晋市政办〔2025〕29号)第13条:“支持企业引进市外技术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

按上年度技术转让合同实际支付额的 3%给予补助,单个技术合同补助不超过 5 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奖励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在晋城市,引进市外先进技术成果(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在晋城市实施转移转化。

2.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必需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并已发生相关技术交易费用。

3.技术转让合同买卖双方之间不存在相互隶属关系,不具有投资和被投资关系,不受同一母公司或同一法人控制。

4.技术合同登记时间、付款时间和开具发票时间均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期间的技术转让合同。

5.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同一成果在晋城市内仅补助一次。

6.申报单位在2025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失信行为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申报材料

1.2025年度晋城市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经认定的技术合同复印件、2025年度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发票和银行凭证上标注合同号及合同名称)、相关科技成果转让的证明材料。

4.技术转让合同买卖双方之间不存在相互隶属关系、不具有投资和被投资关系、不受同一母公司或同一法人控制的证明材料。

5.“信用中国”中查询无相关违法记录,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作为附件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按顺序正反打印、简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各组织推荐部门,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组织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开展实地核查后,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市科学技术发展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

四、联系方式

晋城市科学技术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356-2660089 

电子邮箱:jcskjfzzx@163.com

 

附件:晋城市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


附件7

关于申报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奖励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在晋城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4年通过认定,目前运转正常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内容

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晋市政办〔2025〕29号)文件精神,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 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结合通过认定当年研发投入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三、奖励办法

1.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迁入后首次通过认定),给予10万元奖励;

2.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5万元+认定后一年内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研发费用总量(2024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的8%+增量(2024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2023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的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晋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申报表(附表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工商核准材料);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1)A000000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2)A107010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表细表”(3)A107012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首次通过认定企业提供2024年度报表、重新认定企业提供2023年度和2024年度报表;

5.科研诚信承诺书(附表2)。

以上材料首页均需加盖公章,按顺序正反打印、简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材料一式2份 (申报材料复印件首页须加盖公章,装订后加盖骑缝章),并提交电子版,报送至各组织推荐部门。

2.各组织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开展实地核查后,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填写《晋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推荐汇总表》(附表3)以及《通过重新认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汇总表》(附表4)并盖章后,将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各一式1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kjjgyk2198230@163.com。

3.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凡认定通过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申报时未移出的企业不得申报。

六、联系方式

晋城市科技局高新科    丁鼎

联系电话:0356-2688003

电子邮箱:kjjgyk2198230@163.com

 

附件:1.晋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申报表

2.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3.晋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推荐汇总表

4.通过重新认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汇总表


附件8

关于申报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

奖励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在晋城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5年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目前运转正常且取得入库编号之日前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二、奖励内容

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晋市政办〔2025〕29号)文件精神,对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其主要产品拥有在有效期内的I类知识产权 1 项或 II 类知识产权 3 项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奖励为一次性奖励,已享受过奖励的企业不在申报范围。

三、申报材料

1.晋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奖励申报表(见附表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工商核准材料);

3.2024年度企业职工花名表(科技人员需在备注中标注);

4.2024年度6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截图(带系统标识)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职工总数与个税截图或社保证明的数据确保一致;

5.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附有可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山西省税务师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备案的验证码或二维码)和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A000000表、A100000表、A104000表、A107010表和A107012表);

6.有效知识产权复印件等材料,其中:1.多个所有人共用知识产权,需有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放弃使用说明;2.知识产权中所列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必须附缴费发票;3.转让、受赠等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有变更证明且该知识产权未被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

7.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表2)。

以上材料首页均需加盖公章,按顺序正反打印、简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其中2025年已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仅需填报入库奖励申报表)。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材料一式2份(申报材料复印件首页须加盖公章,装订后加盖骑缝章),并提交电子版,报送至各组织推荐部门。

2.组织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开展实地核查后,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填写《晋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奖励推荐汇总表》(见附表3)并盖章后,将企业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各一式1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kjjgyk2198230@163.com。

3.企业经营范围不含软件开发且知识产权全部为软件著作权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4.申报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凡评价入库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申报时未移出的企业不得申报。

五、联系方式

晋城市科技局高新科   丁鼎

联系电话:0356-2688003

电子邮箱:kjjgyk2198230@163.com

 

附件:1.晋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奖励资金申报表

2.晋城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3.晋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奖励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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