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已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登录管理平台,对照新的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三、请各单位在组织申报过程中,同步对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核实企业情况,对不再符合要求的绿色制造单位,提出管理意见。

四、请各单位对企业或园区报送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先进,于2025年10月27日前将各地区新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推荐名单和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开展对标情况报送省工信厅节能处,同步通过管理平台报送。

请各单位在做好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基础上,提前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培育工作,指导本地重点培育单位按照已发布的绿色工厂、园区标准进行自评价,摸清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对标提升活动,为下一步推荐申报省级及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工作打好基础。


附件:

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pdf

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pdf

3.重点行业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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