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3]19号)要求,我中心于3月27-29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晋城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审工作。经服务机构自愿申报、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评审等程序,现对拟推荐的17家服务机构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31日至4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向驻市工信局纪检组或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
驻市工信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356-2218776
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监督电话:0356-6996261
附件:2023年晋城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推荐公示名单
晋城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