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晋政发〔2026〕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坚持“严、紧、深、细、实”,以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主线,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防治,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聚焦守牢底线,狠抓安全生产责任闭环落实

(一)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市县健全落实领导包联、巡视巡察、常态督导、反馈交办、定期约谈“五项工作机制”和月调度、季约谈机制,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带头落实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各级安委办每季度组织会商研判,各专委会每季度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矿山安全监管专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和重点时段驻矿盯守。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组织全员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推行“无监控不作业”。落实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

(四)强化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定出台规范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考核管理办法。按照批准备案的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对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地区和行业领域开展巡查检查,推动“一行一域”解决突出问题。严格中央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等反馈问题整改,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密组织考核巡查。

二、聚焦源头管控,狠抓风险隐患精准排查整治

(五)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在编制国土空间、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等规划时,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认真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从严立项审批高危行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制度,严把安全准入关。

(六)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加快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汇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数据资源。高速公路较高以上风险路段全部安装监测预警设施。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平台。实行电焊机“加芯赋码”管理。运用InSAR卫星监测分析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非法违法采矿等问题线索。鼓励社会单位应用数字技术开展消防工作。

(七)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认真落实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对企业自查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予处罚。高危行业领域开展专家指导帮扶。安责险承保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预算费用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公开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八)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各级监管部门要制定“现场+线上”年度执法计划,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对执法发现的典型重大事故隐患既要采取立案查处、追责问责、公开曝光、“一案双罚”等措施,也要实行“一患双查”,指导基层提高执法质效;对关闭、破坏涉及安全生产的监控报警设备,以及信息造假等主观故意实施的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九)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健全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对督查检查考核过程中拍摄的安全隐患场景,要在安委会会议、安全生产调度会议上播放曝光。及时对事故灾害进行复盘剖析。发生较大事故及典型事故的,要在全省通报,设区市政府要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

三、聚焦治本攻坚,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十)打好治本攻坚收官战。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治本攻坚“十大行动”年度任务清单,部门每千次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量、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占比等主要指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快推进老旧设施装备更新改造和落后生产工艺淘汰退出。组织开展总结评估,及时补短板、强弱项。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一件事”全链条“靶向治理”。

(十一)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1.煤矿。持续抓好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对标夯实煤矿基础管理、提升执法质效、完善行刑衔接3个课题研究成果和5家矿山标杆企业经验做法,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落实矿山安全风险清单,加强采掘接续紧张、主要生产安全系统不稳定不可靠煤矿和高风险作业环节安全管控。强化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及成果应用,深入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常态化开展“体检式”精查,加快“电子哨兵”“无监控不作业”“电子围栏”建设,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煤矿智能化改造,年底前再建成60座智能化煤矿。

2.交通运输。深化企业动态监控数据运用,加强“两客一危一重”等重点营运车辆在线管控。开展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风险评估,加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组织开展“百吨王”货车等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从严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无牌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开展路面巡查检查和车辆(营运证)年度审验时,对车载气瓶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等手续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持续推进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客车径路道口平改立工作。

3.危险化学品。落实防范化工安全风险十条硬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严格化工园区公布认定,对第二批已认定化工园区进行复核。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化工园区专家指导服务。对油库、工业气体充装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库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依法依规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烟花爆竹政策调整后平稳运行、精准管控。

4.非煤矿山。制定辖区内非煤矿山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提升“三个一批”实施方案,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制定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标准及评分办法,积极推进智能化建设。扎实开展非煤矿山集中连片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推动所有正常生产地下矿山实现在线监测联网。推动停用时间超过3年、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的尾矿库闭库治理销号。

5.建筑施工。深入开展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以及高边坡施工、围堰作业、高处作业等专项治理行动。严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风险作业环节,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全面推行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电子证照管理。紧盯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等经营性自建房,“一栋一策”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6.城镇燃气。持续深化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确保用新退旧到位,强化城镇燃气管网智慧化管理,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等行为。紧盯商住混合体、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推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防护设施。制定加强小型餐饮场所规范用气、燃气长输管线等安全管理的一揽子措施。严肃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黑瓶、黑窝点”。推动供气企业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培训和入户检查。

7.消防。深入开展全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一楼一策”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整改。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九小场所”、医院、学校、养老机构、文博单位、公共娱乐等重点场所和“下店上宅”“三合一”“多合一”经营性自建房,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占堵生命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动火作业等突出问题,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减少“小火亡人”。

8.冶金工贸。推动钢铁企业建立健全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等重点设备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涉粉作业3人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接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轻工重点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数字化监管试点。

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农机、军工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四、聚焦系统施治,狠抓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

(十二)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协同机制。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机制。做好灾害天气预警预报,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助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灾害高风险期,有关部门实行联合值守。制定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妥善救助安置受灾群众,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活动。

(十三)加强重点灾种防范

1.森林草原火灾。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六个能力”若干措施。出台防火期野外用火审批规范。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消防通道、隔离带和取水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现场指挥部工作细则,刚性落实火场专业副总指挥制度,逐步为市级培养3—5名、县级培养2—3名专业指挥人员。

2.水旱灾害。推进汾河、桑干河等重点河流防洪能力提升,持续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实施雨水管渠提标改造。“一点一策”治理城市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下穿桥涵等易积水点,对排洪河道、城市低洼易涝点等重点区域实行挂牌责任制。健全完善气象“31631”精细化预报与防汛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统筹做好防凌和抗旱工作。

3.地震灾害。健全地震监测预警体系,拓展地震预警在矿山、能源等行业的应用。继续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抗震改造。修订地震灾害应对行动清单。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编制、调查评估和标准化建设。

4.地质灾害。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发布机制和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全面实施“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统筹推进避险搬迁和治理工程。健全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推动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和隐患点编制应对预案。

五、聚焦实战要求,狠抓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十四)完善法规预案体系。加快出台《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启动新一轮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程序及评估论证机制,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编制简明实用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和评估。

(十五)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强特勤力量、灭火救援专业队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支持保障太原消防救援机动支队建设。重新核定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航空应急力量建设。

(十六)提升物资装备保障水平。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优化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结构,加强专业装备和高精尖装备配备。制定《省级救灾物资超期处置管理办法》,按期完成满足安置6万人物资增储任务。建成中部、南部2个区域性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中心,谋划北部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

六、聚焦强基固本,狠抓基层基础标准化建设

(十七)编制实施“十五五”规划。对标对表国家政策和先进省份做法,认真编制《山西省“十五五”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部署实施一批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十八)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建设。落实我省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若干措施。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乡镇(街道)隐患排查事项清单,健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乡镇(街道)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及消防日常工作的内设机构、设立应急消防工作岗。乡镇(街道)、村(社区)依托有关方面力量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十九)提升人员能力素质。举办全省领导干部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培训班,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换届后新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各重点行业领域对监管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尚未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的行业领域,要进行全覆盖培训。企业要加强全员安全培训。

(二十)加强科技信息支撑。深化“久安”大模型应用,深入实施“智慧应急”“智慧消防”战略。推动建设拍图识隐患等AI辅助监管执法系统。强化应急窄带无线通信网应用,加强多灾易灾偏远乡村卫星电话等保底通信设备配备,解决“三断”极端情况下通信失联问题。

(二十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宣传计划,在主流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利用新媒体常态化开展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隐患“随手拍”等有奖活动,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订阅标签:      政府 山西省 政策通知 其他 安全生产
                        该类型已订阅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 资质认定
    立即评测
  • 山西省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立即评测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立即评测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