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级科技部门、晋中开发区产业规划与创新发展部、农谷管委会科创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该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评价办法》中规定条件的企业申报。

       1、网络申报。申报单位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已注册企业无需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2、截止时间: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

       3、2021年已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相关规定,也需要填写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重新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4、所有申报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月(3/6/9/12月)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填报调查数据。

       联系人:王晓倩

    电  话:3260089

附件:

1、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2、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doc

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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