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山西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报通知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落实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助力特色专业镇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行动方案》,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品牌效应,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升级,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支持知识产权强省若干政策措施》的有关规定,省局组织开展 2025年度山西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遵循“自愿申报、组织推荐、择优资助”原则,聚焦地理标志转化运用、品牌打造、产业延伸等核心方向,重点支持具备良好基础和示范效应的项目。

二、申报主体及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地理标志持有人或被地理标志持有人委托授权从事地理标志转化运用工作,应是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必须具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许可使用资格。各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作为推荐单位,主要负责对申报单位的审核、推荐和督导实施。

(二)具体要求

2025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由申报主体自愿申报,由所在市知识产权局指导、遴选并向省局推荐,各市限推荐1个项目,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和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的地理标志所在市可分别增加一个名额(具体名额见附件)。省局将按照今年确定的支持重点,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各申报主体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填写《山西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报书》。所申报项目要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有较强的生产经营、品牌运营能力、相关必备人才和其他支撑优势,具备健全的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有较大影响力,原则上应在2年内完成。

对拥有相关专利技术并实现专利转化运用,获得贯标认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参加大型优秀地理标志产品展、博览会等活动加强产品推广宣传,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竞争力的的申报主体,优先予以支持。

对于已支持项目,3年内不重复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山西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专用标志核准使用公告复印件;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证,地理标志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及备案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三)能佐证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各市应按名额择优向省局推荐2025年山西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申报项目,省局按照规定程序择优确定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并列入省局重点指导联系名录。

五、进度安排

本次项目申报通过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cfw.sxzwfw.gov.cn/#/home)进行申报。请各市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申报,于2025年11月24日前通过平台报送项目,纸质件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推荐函报送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公示。省局将对受理项目织审核,择优确定项目,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三)项目实施。公示后启动项目实施工作,视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2年内完成各项任务。

(四)结项验收。项目完成后开展结项验收,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总结。

咨询电话:0351-7680090 

涉企平台技术电话:0351-7731164

电子邮箱:zscqyycjc@163.com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大街108号409室

附件:

1:山西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报书.wps

2:推荐项目分配表.pdf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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