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提质强企”专项行动(头雁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市监质量〔2025〕48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

现将《“提质强企”专项行动(头雁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提质强企”专项行动(头雁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战略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培育工作总体要求,扎实推动大同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全方位转型,锚定“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持续深耕“四大赛道”,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提质强企”专项行动(头雁行动)。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培育壮大优质企业群体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定扛起“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重大使命,扎实推进转型“四步走”,聚焦“四大赛道”——科技(先进制造业)、能源、农业和文旅消费,努力建设能源之城、算力之城、文化之城。要以非常之力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把大同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加强政策引导和精准服务,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梯次培育:按照行业划分,从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全面摸排本市企业情况,通过对企业进行梯次分解,从而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育。

精准施策: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和服务措施,激发企业不断提升,实施精准帮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努力形成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企业。

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领军企业的显著优势和示范效应,通过组织培训、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不断宣传推广领军企业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与工具等,从而促进全市企业对标提升。

创新驱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创新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大同市质量强市和品牌建设推进协调工作小组作用,建立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头雁行动”持续深入地开展。

(三)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头雁行动”,培育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带动全市企业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具体目标:确定领军企业培育对象至少20家,入选全省质量强省建设领军企业至少1家;指导培育入选全省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重点企业培育库企业至少10家;新增“山西精品”数量5个以上;以链主企业为核心,依托省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充分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及链员企业的优势资源,共同组建“产业链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力争全市8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率达30%以上,至少形成1个首席质量官优秀案例;已纳入总局质量强县培育库的云州区黄花、浑源县黄芪要制定质量强县工作方案,打造符合地域特色的质量发展新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领军企业培育工程

通过对全市企业进行摸排,从质量管理、品牌建设、技术创新等方面了解企业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作为领军企业培育对象。企业通过聘任的首席质量官,发挥其质量管理知识与市场洞察力,分析行业趋势,为企业量身打造清晰且具前瞻性的质量发展蓝图,确保质量目标与企业整体战略高度契合,从源头引领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二)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计量服务升级: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的计量实验室,提升计量检测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企业的计量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开展计量器具校准、测试等服务,确保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量值准确可靠。

提升标准引领作用:鼓励领军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主导或参与制定标准数量不少于3项。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企业采用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强化认证服务保障:通过宣传,引导企业通过认证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信誉度。按照上级部署,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确保认证服务质量,维护认证公信力。引导领军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开展产品、服务等高端认证,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打造一批品牌标杆。

提升检验检测服务:围绕提升市综检中心能力建设,提高检验检测服务地方产业服务水平。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与企业合作,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检验检测技术支持。在开展新产品研发、质量控制、产品检测等服务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三)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开展质量诊断活动:深入企业开展质量诊断活动,寻找质量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促进企业不断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结合企业特点,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强质量管理团队建设,引导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培育企业质量文化,打造企业自身品牌,努力参与各级质量奖评选等活动。

加强质量文化宣传:树立质量价值观,营造全员质量意识,借助质量月等活动,宣传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成果,激发企业提升质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形成自上而下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

(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鼓励加大研发投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持续稳定增加研发投入。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组建产业链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强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和对接服务,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成果,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五)助力企业品牌建设

制定品牌培育计划:指导企业制定品牌培育计划,明确品牌定位、品牌形象和品牌传播策略,加强品牌策划和设计,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加强品牌宣传推广: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品牌推介会等活动,展示企业品牌形象和产品优势。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企业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品牌影响力。

开展品牌价值评价:支持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以“山西精品”为抓手,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品牌根基。引导企业树立品牌价值理念,加强品牌资产管理,提升品牌价值。适时发布大同市品牌价值评价报告。

(六)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发挥领军企业在产业链中的核心作用,引导领军企业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创新和配套协作,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支持领军企业开展以产业链招商的形式,吸引优质企业落户大同,完善产业链条。

促进产业集群质量提升:针对产业集群发展中的质量共性问题,组织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集群整体质量水平。依据《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鼓励支持产业集群内企业联合发布企业标准和组成质量提升联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质强企”专项行动(头雁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发展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头雁行动”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

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对“头雁行动”的资金投入。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在质量提升、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领军企业重点支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合力,推动“头雁行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服务保障

建立健全服务企业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服务和指导。组建专家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搭建企业间交流平台,组织开展企业间的学习交流活动,促进企业共同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头雁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质量、重视质量、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对领军企业的宣传报道,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激发企业参与“头雁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头雁行动”考核评估机制,制定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企业的培育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和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措施,确保“头雁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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