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园拟授予牌匾并给予资金奖励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民营经济局《关于印发<省级中小企业园创建管理考核工作办法>的通知》(晋民营发〔2024〕3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民营发〔2025〕22号)要求,经各园区自愿申报、省级开发区和市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拟向14家园区授予“省级中小企业园牌匾”并给予资金奖励。

现将2025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园拟授予牌匾并给予资金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省民营经济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省民营经济局政策规划处:0351-5607099

  

附件:2025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园拟授予牌匾并给予资金奖励名单.wps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5年9月5日

附件:2025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园拟授予牌匾并给予资金奖励名单_0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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