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报、复核及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经开区发展规划部:

为高质量实施我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引导和推动更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及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晋工信企业字〔2025〕7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市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及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对象为: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对象为:2022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放弃参加“小巨人”企业复核的,须参加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2022-2024年未在系统中进行数据更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取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资格。

3.知识产权交易补助申请对象为: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交易,获得技术升级并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同时提出知识产权交易资金补助申请。

二、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6月8日。

三、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

企业申报、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方式,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完整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规范制作纸质申请书,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6月8日前向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科申报。企业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涉及2023年、2024年指标数据的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码备案。企业应对申请填报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数据和材料造假情况的企业,省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企业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报。

(二)县区审核

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有关要求,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核实确认后,做出现场核查符合性说明,于6月8日前向市工信局进行推荐。除线上填报外,还有正式推荐文件、申报推荐汇总表、复核推荐汇总表(以上均要求纸质件,一式2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含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加封面和目录,在各项材料标题处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二份)、县级现场核查表,其中各申报推荐汇总表另要一份电子版word格式。

(三)市局复查审核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科组织对县级主管部门上报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核查,开展实地抽查(抽查企业不低于申报数量的10%);要按程序组织对申报、复核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查证核实,并报送至省厅。

(四)省厅评审认定

省工信厅对各市推荐企业的申报(复核)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实地抽查(抽查企业数量不低于5%),对符合专精特新标准的企业进行公告认定,对符合优惠政策奖补的企业进行确认。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加大政策宣贯解读力度,积极鼓励和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复核工作,指导企业做好网上申报和佐证材料整理工作。同时广泛动员专精特新服务专员切实做好申报、复核企业的咨询服务工作。

(二)各县、区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初核、复核推荐工作。对于应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未参加复核或不推荐复核的,需在正式文件中说明原因。

(三)市工信局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中,未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申报辅导服务,没有特殊通道或捷径,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只需登录系统如实填报,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即可。填报内容主要是数据指标和客观陈述,简单清晰,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

(四)省工信厅将按照随机抽取、随机分组的“双随机”方式确定审核专家,进一步强化审核程序、严明审核纪律,并对参评专家名单严格保密,确保审核公正性。

(五)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2022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附件: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及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晋工信企业字〔2025〕71号).pdf

(联系人:李  琳          联系电话:0355--3038665)

  

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6日

(此件依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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