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发〔2024〕11号)精神,按照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申报示范创建项目的复函》(晋功勋荣誉组函〔2025〕3号)和省民营经济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晋民营发〔2025〕27号)要求,省民营经济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山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县(市、区)绩效考核工作。经专家组资料评审、实地考评、局党组会研究,拟确定长治高新技术开发区、阳城县、定襄县、侯马市、运城市盐湖区、太原市小店区、祁县、晋中市太谷区、临猗县为考核优秀等次并给予资金奖励。
现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省民营经济局政策规划处、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省民营经济局政策规划处:0351-5607099
省发展和改革委机关纪委:0351-3119533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