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支持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的通知》的通知

晋科函〔2022〕132号

各市科技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助力稳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按照科技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场景创新 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规〔2022〕199号),现将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的通知》(国科发规〔2022〕2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与省科技厅相关处室联系,并将相关材料于9月20日前报送至山西省科技厅。

联系人:信创处      陈慧峰   0351-4081306

        新材料处    李大赵   0351-4060105

        能源环保处  张  杰   0351-4043057

        智能处      张  敏   0351-4084594

        健康处      李  琦   0351-4047780

        农业处      吴玉民   0351-4052218

        前沿处      李  蕾   0351-4067992


附件:

附件:关于支持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的通知.pdf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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