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综改区管委会: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创新生态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双创基地培育市场主体能力,推动双创基地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17〕113号)文件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是经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

(二)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建设与运营主体明确,申报主体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的财务制度和会计账簿,建设和运营资金有保障,生产经营具有可持续性。

(三)入驻(带动)企业户数。工业园区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企业户数10户以上,其他园区型、楼宇型和物流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企业户数达25户以上;高校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企业(含创业团队)户数30户以上;龙头企业(平台)带动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带动)企业(含直接带动的创业团队、内部员工创客团队)户数30户以上;商务秘书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工商登记企业地址落户)企业户数500户以上;文创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带动)企业(含民间艺人或其工作室)30户以上;扶贫带动型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入驻(带动)企业(含贫困农户)30户以上。所有类型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内小微企业数占入驻企业总数的80%以上。

(四)场地属于租赁的,租赁年限至少在5年以上且承租方必须有资金投入。场地属于委托经营的,被委托方须提供委托经营的协议(合同)。

(五)产业类型。包括工业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信息网络、大数据、军民融合、文化创意、健康医养、旅游体育等新兴产业和设计、研发、科研、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六)有较为完善的扶持创业优惠政策,特别是对入驻企业有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有小微企业创业辅导服务机构,服务业绩明显。鼓励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免费或低价吸纳“创客大赛”等省部级双创大赛的参赛项目入驻,吸纳参赛项目入驻达到一定数量的,可作为申报省级评审时的加分项。

(七)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须至少具备以下服务功能中的四项:

1.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       

2.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

3.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

4.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       

5.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

6.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

7.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

8.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  

以上服务能力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八)每个双创基地要划分三个区域、具备三个功能、实现三个目标:

三个区域:每个双创基地要划分为“孵化区、成长区和公共服务区”,体现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

三个功能:双创基地的主要功能要突出“低价的场地、共享的设施和公共的服务”三大功能。

三个目标:双创基地的工作目标是通过为入驻企业提供店小二式、保姆式服务,努力使入驻企业“孵得出、长得快、活得长”,提高创业成功率。

(九)每个双创基地要具备以下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服务。

1.有人员。每个双创基地要建立不少于10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创业辅导师(有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或山西省小企业服务中心颁发的培训证书)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2.有场地。每个双创基地场地产权要清晰;如属于租赁,期限必须在五年以上(含五年);范围、面积要清晰,特别是园区类和大型楼宇类基地;已认定的省级双创基地场地范围内不准再新申报省级双创基地。

3.有标识。每个双创基地公共服务区的服务大厅或服务中心要在墙上设置“小微企业服务站”标识。基地内的墙上要有宣传鼓励创业创新的标识、图片和有关内容,双创宣传氛围浓厚。

4.有档案。每个双创基地要建立入驻企业档案并由专人专柜保管。及时了解掌握入驻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人或负责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动态。对孵化成功离开基地后发展较好的企业要跟踪掌握其离开后三年内的发展情况,作为孵化的成果进行统计。

5.有制度。每个双创基地要建立企业入驻和退出基地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并上墙公开。管理办法要明确入驻和退出的条件、程序、产业类型、管理制度等。要建立入驻企业定期向基地报送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制度,包括营业收入、上缴税收和企业人数等指标。

6.有优惠政策。每个双创基地要制定入驻企业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必须是双创基地运营单位或其上级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并要上墙公开。其中房租优惠可以是对一定期限内优惠,也可以是对部分人群优惠,也可以是对孵化区工位企业优惠。总体优惠幅度低于当地市场询价20%即可。原则上不鼓励长期免费优惠。

7.有服务台账。每个双创基地要建立服务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企业服务诉求的记录、基地人员(或与基地合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人员)入企服务的记录、基地组织开展活动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对所有来电、来人咨询了解服务和深入企业开展服务的情况都要进行记录,作为基地服务工作的印证材料。同时,基地开展的各项服务活动都要有正式文件、现场照片和签到表,活动结束后三日内要把以上资料包括宣传报道资料和成果统计资料一并整理归档留存。

8.有实际入驻企业。双创基地与众创空间的最大区别是企业实际入驻率高。每个申报单位进行认定申报时要注明是申报哪一种类型的双创基地,实际入驻企业户数必须要达到本类型双创基地的企业数量标准。除了商务秘书型、扶贫带动型和文创型双创基地以外,其他类型基地的企业(团队)入驻必须满足:营业执照、企业(团队)主要人员和办公、生产、经营设备都要在基地内同时入驻(如营业执照地址暂不在基地内的,要查看企业(团队)主要人员、业务和办公、生产、经营设备是否在基地内实际入驻,同时要查看入驻企业场地租赁协议和房租缴费证明)。基地内的工位初创企业人员每周平均要有4天以上在基地内办公(要有考勤表等作为依据)。工位初创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能超过该类型基地入驻企业数量标准的20%。对面积小于2000平米的众创空间要特别关注企业实际入驻率,注册入驻企业多而实际入住率低且不达标的,不得推荐申报。

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应提交《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请报告》(见附件),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有页码,内容要与申报条件相符,印证材料要详实准确,申报资料均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三、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申报程序    

申报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遵从自愿原则,由申报主体向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各县(市、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逐级审核资料填写《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初审表》、现场考察填写《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现场考察表》后,报省工信厅。

四、申报工作要求

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谁推荐、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负责对推荐的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进行资料审核和实地考察,并对审核和考察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资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票否决。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保存申报主体提供的全部资料以备查。

各申报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2025年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基本情况汇总表,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按照本文件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光盘粘到纸质资料最后一页)报送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辖区内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文档1份和2025年拟申报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于2025年8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工信厅,汇总表电子版报至邮箱:zxqyc1@mail.gxt.shanxi.gov.cn,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任宇航 

联系电话:0351-3046392

附件:1.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请报告

           2.2025年拟申报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基本情况汇总表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7日

附件.doc

附件_01.png

附件_01(1).png

附件_01(2).png

附件_01(3).png

                        该类型已订阅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 资质认定
    立即评测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立即评测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 市级10万元
    立即评测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