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创新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阳泉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阳科发〔2022〕21号)《阳泉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阳科发〔2022〕67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支持政策和保障条件,现开展2022年度市技术创新中心、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参评单位为2022年认定的“阳泉市静电纺纳米纤维技术创新中心”等10个市技术创新中心、“阳泉产业技术研究院”等10个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3。
二、评价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内容主要为各市技术创新中心和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包括自身建设、服务能力、依托单位自身情况、社会贡献等方面的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参考自评材料参考方案(附件1、附件2)。
三、报送要求
(一)截止报送日期:2023年8月11日18:00前。
(二)绩效评价自评材料及印证资料相关附件纸质版报送至县区科技管理部门,PDF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三)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科创中心高度重视,尽快通知本区域内有关平台依托单位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审核把关,保证自评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四、联系方式
业务科室:市科技局平台基地与人才团队科
联系电话:0353-6699061 0353-6699014
电子邮箱:yqkjptrck@163.com
阳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2年阳泉市技术创新中心自评材料参考方案.docx
附件2:2022年阳泉市新型研发机构自评材料参考方案.docx
附件3:2022年度市技术创新中心、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