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关于2023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民营企业: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需要,现就2023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人才评价标准

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坚持“先立后破”,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进一步修订完善评价标准,将工作绩效、创新成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鼓励从职业标准、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中提炼职称评价标准,完善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价人才。

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专业特点,凡体现个人业绩、

专业水平的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

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等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二、组织管理

2023年度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大同市非公企业工程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三、评审范围

在全市民营企业中从事工程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本通知意见申报评审取得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只在民营企业中有效。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本人人事档案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存放的;

2、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收受申报材料时限期满前);

3、不属于以下工程专业评审范围的人员;

4、违法或失信人员。

四、评审专业

(一)机电工程类

机械制造、工业设计、材料工程、机电一体化、自动化控制、电气工程、电力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二)化工工程类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化工分析。

(三)轻工工程类

食品工程。

(四)建筑工程类

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装饰工程、建筑电气、给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风景园林、市政道路、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岩土工程与测量、园林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燃气工程。

(五)环境保护工程类

环境工程。

五、评审条件

(一)品德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条件

申报人员须具有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中专(含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

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或相交叉学科,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

学历认定一律以学信网可查信息为准,学信网不能查的学历以本人在校学习的原始学籍为准。

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三)资历条件

1.初级(助理工程师)

申报初级(助理工程师)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后(含职高、技校),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取得大专学历后,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后,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中级(工程师)

(1)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后(含职高、技校),须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2)在民营企业中就业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未按规定考核初聘相应职称的,可根据职称系列规定的相应工作年限要求,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即硕士研究生本专业工作年限须达到3年以上、本科毕业本专业工作年限须达到5年以上、大专毕业本专业工作年限须达到6年以上。

(3)为了鼓励和促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到我市非公企业、民营企业中就业,获得工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的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和层级职称评审。

任职年限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本年度均按截止到12月底连续计算。

(四)其他职称评审

从机关或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五)工作能力要求

1.申报初级职称人员要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能够独立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一般性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够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至少完成1项工作任务。

2.报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参评人员应具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能够承担较复杂的生产技术工作,能够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并取得一定业绩或成果,能够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至少完成本专业2项工作任务。

关于工作能力的相关要求,由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在专业技术报告中和评审表对应栏目中体现。

(六)业绩成果条件

1.申报助理工程师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作以来,参与相关专业项目建设或课题研究,协助完成本专业项目所需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处理等工作经历;参与完成的工程项目方案、行业标准、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施工工法、专利、科研项目研究报告、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材料1项以上。

(2)任中级工以来,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专业技术知识,高质量完成本岗位技术技能工作,参与完成本专业项目建设1项及以上或技术攻关项目、技术革新项目、技术推广等1项及以上。

2.申报工程师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市级以上的科技专项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奖、企业科技奖1项以上。

(2)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专利须在有效期内),并已转化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3)获得市级及以上各专业协会颁发的各类咨询成果奖1项以上。

(4)完成工程设计或施工项目获市级优秀设计奖1项或优秀工程称号1项以上;获企业优秀设计奖1项或优秀工程称号1项。

(5)参与创建的试点示范获批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工厂试点示范、全国质量标杆企业等。

(6)参与创建并获批的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双创基地”、省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等。

(7)参与编制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工法等正式颁布实施并推广应用。

(8)参与研发的药品获得注册批件;参与药品生产线的改造或建设项目通过GMP认证。

(9)参与研发的产品取得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

(10)参与完成的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2项及以上。

(11)在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对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损失,降低消耗,提高工作效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优化,对行业具有指导意义,其成果通过有关部门或机构验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取得其中一项的参与者。

(12)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或负责生产安全技术、技术改造革新、节能降耗等方面成绩突出,并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或表彰,取得其中一项的参与者。

(七)考核条件

申报民营企业工程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年限累计的考核结果均须在合格以上等次。年度考核审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八)关于对专业技术报告的要求

1.专业技术报告首页请使用《专业技术工作报告首页打印纸》,首页只打印个人信息,不打印题目和正文内容,其它页不出现个人信息、工作单位等内容。首页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2.关于专业技术报告书写要求:

(1)基本情况(姓名和工作单位用“本人”和“本单位”表达)。

(2)岗位业绩情况(包括个人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奖励及荣誉)

(3)学术研究情况(包括本专业答辩论文等)

申报人员在书写专业技术报告中,本人的个人信息等基本情况和工作能力、业绩成果情况要真实可信。在书写学术研究情况中可根据本人从事的专业,以熟悉的技术内容为基础,表达和反映本人的观点和技术能力,可参考网络有关书籍等相关资料,但不得摘抄,复制比检测重率不得超过35%。中级不少于2000字,初级不少于1500字。

(九)其他

1.报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参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不参加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2.申报人须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次数不少于各层级规定的任职年限。

五、申报评审程序

1、用人单位要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要将评审标准条件、拟申报人员个人材料、民主评议鉴定意见等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按属地原则推荐到相应的县、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县、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送大同市非公企业工程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大同市非公企业工程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设置在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可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大同市非公企业工程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人事档案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可通过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渠道申报职称评审。

3、评委会办事机构在规定申报时限期满后,将接收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整理汇总,填写《大同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批表》,于评审会召开前10天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委会办公室根据人设部门出具的书面确定参评人员名单函,将参加评审人员呈报评委会。

4、在评审会召开前,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制定出详细的《评审实施方案》,包括评委抽取、人员分组、场地管理、评议标准、评审方式(考试或答辩)、淘汰规则等主要环节。

六、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第一类 个人工作经历简介 申报人员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并注明工作专业或岗位。

第二类 专业技术报告 要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谱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上进行检索,检索页包括:题目、作者、文献来源或出版社、日期等。并附复制比检测重合率低于35%的检测报告,装订1份,另附1份放在资料袋。

第三类 评审表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打印,内容打印或填写3份并胶装整齐结实。(装订1份,其余2份不装订)

第四类 学历证件 装订毕业证书复印件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在6个月以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专等学历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资料。

第五类 装订助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外省或其他市颁发的企业评委会颁发的证书,请去市人社局专技科进行重新认定。

第六类 业绩证明 反映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的论文等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第七类 工作能力证明材料 出具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

第八类 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九类 有效劳动合同,申报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第十类 “三公示”证明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已进行“三公示”(①评审条件、评审程序②个人申报材料③民主评议鉴定意见)的情况说明材料1份,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附公示照片)

第十一类 年度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装订要求年限内的年度考核表每年度1份和任职期满考核表1份,装订复印件。

资料袋内另附身份证复印件贴1张2寸红底证件照。申报时需要提供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后原件退回报名单位或个人。

申报评审表格请登录dtkjzlkzc@163.com邮箱进行下载,邮箱密码gxj03525924623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有关问题说明及要求

(一)评审结果将在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报市人社局行文并核发证书。

(二)评审答辩费收取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350号)执行。即中级300元/人、初级260元/人。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评委要认真负责,严格审查申报人员的条件要求和相关材料,做到真实可信、客观公正。加强监督管理,对在学历、资历等方面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除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四)严肃评审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确把握政策标准,优化服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做好申报推荐、材料审核、评审管理、公示确认等相关工作,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

(五)纪检监察和人社局等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过程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加强职称数据归集管理。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要求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后应及时将职称数据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报送。2010年以来经评审取得的中、初及人员要按要求积极完善填报个人信息。

(七)扩大评审工作宣传覆盖范围。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在评审工作开始前,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市政府网站、微信工作群等,将评审工作通知到全市民营企业、非公企业,扩大专业技术人员知晓范围,促进评审工作信息公开。

八、报名时间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 10 月 31 日止。

报名地址:文瀛湖办公区主楼428房间

联系电话:0352-5924623


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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