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阳泉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通知

 阳政办函〔2022〕166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阳泉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山西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通知》(晋政办函〔2022〕135号)文件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阳泉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阳政办发〔2020〕10号)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将原文件“主要任务”中的“(一)构建数字政府运行管理体制”内容修改为:

1.建立统一管理、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管理机制。全面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电子政务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职责。

由市大数据局统筹数字政府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面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全市政务应用信息化项目、信息技术领域基础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牵头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工作,统筹推动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开放。

成立阳泉市数字阳泉专家咨询委员会。汇聚国内、省内相关领域高端专家成立阳泉市数字阳泉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

组建阳泉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整合现有市直部门信息中心等信息技术机构相关职能,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技术层面的设计、咨询、论证、指导和评估,督促落实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2.建立“管运分离”运营模式。健全完善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体系,推行“管运分离”模式。

市大数据局主要负责市级数字政府建设应用规划、政务信息系统年度实施计划编制;负责项目的可行性评估、立项审批和年度绩效考核。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按照市大数据应用局梳理并报市政府审议通过的数字政府信息化项目清单,安排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确保数字政府信息化项目采购依法依规且高效便捷地实施开展。

数字阳泉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政府决策中的智力支撑作用。阳泉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及交办的工作任务。

市直各部门是本领域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的提出方,技术性设计、建设、运维等工作(涉密系统除外)由大数据局统筹。市直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定期开展对照分析,提出系统使用的满意度报告,作为对运维公司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3.推动县市信息化融合和共建共享。各县(区)原则上参照市级数字政府运行模式,依托各县(区)政务信息化主管部门,承担政务信息化改革建设规划和标准制定、政务需求梳理确认和监督管理等职能,配套完善规划、项目、资金、评价管理等机制。县级政务部门原则上使用省、市平台资源实现本级应用。在市大数据局统筹下,加强全市各级政务信息化工作力量和协调能力,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衔接、统筹有力的全市政务信息化组织体系。(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修改后,未调整部分仍按照原文件执行。

此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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