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现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五部门关于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工信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商务厅            省统计局    省版权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省林草局省乡村振兴局

山西监管局2023年7月27日

附件:关于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wps


关于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知发运字〔2022〕47号),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山西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支持全面创新,以推动实现知识产权“两个转变”为主线,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目标,以满足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方向,优化发展环境,培育服务主体,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30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过500家,从业人员达到10000人,执业专利代理师超过300人,诉讼型人才超过80人,建设融入产业、服务创新、辐射全省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体系进一步健全,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类型齐全、业态丰富、布局合理、规范有序、协同发展、服务优质、全链条贯通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二、激发高质量发展需求动能

(三)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深度融入创新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链,开展专业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企业集群汇聚,助力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核心环节专利申请、谋划制定国内外专利布局、商标注册,助推重点产业创新发展。促进知识产权服务品牌与产业品牌联合,专利和标准融合,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与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质资源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助力大型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挖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参与高校院所创新全过程,发挥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效应,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

(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科学布局、协调发展,主动融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实现跨区域知识产权服务合作。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域率先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规模化水平。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聚焦区域产业优势,打造知识产权服务集群品牌。鼓励各市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弥补服务短板。支持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等区域,打造知识产权服务高地。鼓励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跨省(市)设立分支机构。

(五)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助力对外开放。组织开展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发展活动,为企业产品出口、海外投资、技术合作、品牌输出、标准推广等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提升涉外能力,鼓励高水平外国机构在本省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六)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助力特色专业镇和乡村振兴。结合我省特色专业镇的产业特点,深度挖掘潜在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为其提供专业化定制化服务,助力产业链延伸。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面向农业农村,打通供需对接渠道,促进专利技术强农,强化专利信息利用,推进农业专利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应用。促进植物新品种惠农,服务农业、林草良种技术攻关。促进地理标志兴农,支撑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促进商标品牌富农,挖掘和依托地方优势特色农业资源,助力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走产业化、品牌化发展之路。

三、提升高质量发展供给水平

(七)培育知识产权优质服务主体。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培育行动,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优质服务机构,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竞争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引导服务机构强化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宣传推广,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一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推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全链条”“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

(八)优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质量。推动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树立质优为先的竞争导向,坚决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强化自身建设,加强质量控制,提升从业人员专利挖掘、申请文件撰写等专业素养。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增强与服务主体之间的沟通,着眼高效益运用和高水平保护,为企业高价值专利布局、创新成果保护、市场运用收益提供优质服务。提升商标代理服务水平,加快推动从服务商标申请注册向品牌策划、培育、管理等多元化服务转变。促进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健康发展。

(九)提升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职能作用,以更好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导向,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诉讼代理、维权援助,拓展企业并购、重组、清算、投融资等商业活动中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十)拓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模式。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交易经纪服务,畅通知识产权交易流转。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信托等增值服务,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有效融合。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将知识产权评估服务与信息、咨询等服务融通发展。鼓励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或主导专利池构建,助力创新主体提升核心竞争优势。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拓展社会化机构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路径,统筹布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保障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供给,支持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和应用产品开发,增强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能力。鼓励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深度开发,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与产业、经济信息互联互通,提升数据资源集成和加工处理分析能力。

(十二)拓宽知识产权咨询服务领域。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专业咨询机构,积极拓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咨询、管理咨询、实务咨询等专业服务。鼓励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机构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围绕企业重大项目决策、行业发展规划、产业联盟构建、产品和技术贸易、市场拓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核心技术许可转让、标准必要专利指引等事务活动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鼓励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公益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增强全民知识产权意识。

(十三)催生知识产权新业态服务。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技术转移机构建立深度战略合作关系,为专利技术的转移转化和商用化提供“链条式”知识产权整体解决方案和综合咨询服务,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融合发展的新兴服务业态,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业竞争优势和新的增长点。

四、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十四)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针对社会影响恶劣、严重破坏行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人员监管,引导服务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创新丰富监管工具,增强监管效能,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规范经营行为、降低执法成本、强化监管震慑的综合效应。深化信用监管,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分类服务和监管。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恶意商标注册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引导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市县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组织,推动完善省级知识产权服务综合性行业组织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配合政府部门对行业内不规范行为实施联动监管。强化行业组织在政策制定宣贯、行业诉求反映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政府部门与服务机构良性互动。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相关业务指引,制定推广知识产权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设立知识产权志愿服务网点,支持公益代理和维权援助。

(十六)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社会监督。畅通社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经营、质量、信用等相关信息公开,便利市场主体、创新主体查询辨别、评估风险、正确选择。鼓励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共同开展行业监督评议和第三方服务质量调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服务机构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十七)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自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依法执业、质量至上的责任意识。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经营行为上全面自查、主动整改,促进合法规范经营。发挥标准管理手段的引导作用,推进实施服务质量承诺,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自治水平。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规范举办和参加各类活动,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

五、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十八)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规模,发展知识产权管理、咨询、运营、评估、保险和信息分析人才队伍。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增强知识产权学科专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开发精品课程,培养复合型高素质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确定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的工资待遇,积极落实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在积分落户、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强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助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协会等单位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研究基地。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充实知识产权服务业高端人才队伍。

(十九)完善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标准和提升服务。鼓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构建涵盖基础标准、支撑标准、产品标准、质量标准的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体系。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贯标行动,引导知识产权服务质量提升。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基地。按照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标准,引导行业组织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和从业人员开展分级分类评价,强化信用联动和评价结果应用,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二十)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活动,引导树立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执业理念,积极弘扬工匠精神,提高行业从业荣誉感和社会公信力,推动服务机构自觉抵制违法违规、恶意低价竞争、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营造行业有序发展的良好文化氛围。

六、组织保障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全面领导,各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协调机制作用,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监管重大问题进行协调指导,统筹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协调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每年召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政指导会议,通报相关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相关落实措施。

(二十二)加强政策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支持力度,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土地、房屋、租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知识产权服务业特点的融资和保险产品。有序推动政府资金带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知识产权运营等服务业态,鼓励各类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重点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业态发展。

(二十三)加强监督评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部门协同、省市协同、区域协同的监督机制,细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加大监督评价工作力度,推动各项落细落实。


 


                        该类型已订阅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很抱歉,暂无相关信息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 资质认定
    立即评测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立即评测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 市级10万元
    立即评测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