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和征集第二批入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已运行3年,在太原市知识产权决策咨询、评审评议等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的支持促进作用,为进一步提供专业智力支持,扩大资源整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库进行优化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二批入库专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自愿申请,公正审核,择优选聘,动态管理。

二、征集范围

行政机关、司法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服务机构,企事业及相关单位或相关组织(机构)的专业技术类、法律服务类、信息分析类、金融财务类和综合管理类专业人员。

三、征集时间

2025年8月11日—9月10日

四、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动态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在所从事工作领域有一定的成就和影响力;

4.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无违法记录;

5.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专业条件

1.专业技术类专家

从事特钢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氢能、铝镁精深加工、第三代半导体、现代医药、光伏、风电装备、合成生物、新能源、特种金属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高端装备制造及其他重点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5年以上,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法律服务类专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库:

(1)取得法律执业资格或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从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知识产权领域相关工作5年以上;

(2)从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侦查、审判、执法、检查监督、仲裁、调解等工作5年以上,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经验或行政执法办案经验;

(3)在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知识产权教学或研究工作,对知识产权保护有比较深入的研究,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从事专利审查工作,具有5年以上的专利审查经验。

3.信息分析类专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库:

(1)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在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分析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副高以上职称;

(3)在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相关工作5年以上,知识产权分析项目的实务经验丰富,具有作为负责人承担较大型知识产权分析项目的经历。

4.金融财务类专家

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金融、经济工作5年以上,熟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相关政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财务实务经验,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能对我市知识产权金融发展和项目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5.综合管理类专家

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熟悉知识产权相关重大战略和宏观政策,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五、专家职责

专家经审定后聘任为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单次聘期为三年。根据知识产权工作需要,主要参与以下相关工作:

1.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知识产权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地方、行业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2.参与知识产权项目的评审、评价、评估、评标、评奖、验收,以及知识产权软科学课题研究和政府项目的招投标评审;

3.参与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的知识产权论证和预警研究,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和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4.参与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或涉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研究讨论,提出有关有效解决方案的专家建议;

5.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信息利用服务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活动,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以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提供公共服务;

6.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

7.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

六、征集流程

(一)提出申请。

有意愿人员可通过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1.单位推荐:专家所在单位对照入库专家条件,推荐专家,填写《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入库推荐表》《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信息汇总表》,并出具推荐意见,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
  2.个人自荐:个人自荐专家填写《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入库推荐表》《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信息汇总表》,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资格审核。市知识产权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将核对相关资料原件。审核通过后,拟定入库专家候选名单。

(三)网上公示。拟入库专家候选名单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公告入库。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予以入库,并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公告。

七、材料要求

1.《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推荐表》;

2.《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信息汇总表》;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件的PDF扫描件;

4.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体现本人专业水平或业绩的与拟申请领域相关的获奖证书、案件、分析报告或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的封面及关键页的PDF扫描件;

5.本人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经验或成果材料PDF扫描件;

6.申请人签字的承诺书PDF扫描件;

7.推荐单位或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的推荐书PDF扫描件;

8.其它与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PDF扫描件。

9.现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请根据此次通知要求,填写《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信息优化表》,进行复核。

材料准备齐全后报至电子邮箱tyzcyyk@163.com。

联 系 人:刘芳池    

联系电话:0351-7217005


附件1: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信息优化表.xls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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