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教育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报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的通知》(晋文旅发〔2023〕5号)要求,现将报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的申报主体为县(区)人民政府。

二、文化产业特色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落名单由县(区)文旅局结合实际报送。

三、各县(区)文旅局为牵头单位,组织推荐报送工作,于2月22日前将试点实施方案、基本情况表等纸质推荐材料(一式5份)和电子版(光盘或U盘)、文化产业特色乡镇及文化产业特色村落名单一并报送至市文旅局产业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电子邮箱:dtswljcyk@163.com

联系人:贾中钰

联系方式:0352-7789316 15135219691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报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的通知》.pdf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大同市教育局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

大同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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