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5〕33号),为做好太原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
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受理,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完整申请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
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
第三批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
第四批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企业按省科技厅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我评价,完成网上申报操作,按申请材料要求和顺序胶装成册,一式3份,书脊打印“企业名称—技术领域—申报年度”,其中1份为正本(即研发费用和高新产品2个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封面标明“正本”字样),准备好正本扫描PDF电子版。
(二)申请企业在每批截止时间前,将高企认定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份(含正本1份、副本1份)及正本扫描PDF电子版,报送至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一层服务窗口,同时企业自留1份纸质材料存档备查。
(三)申请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规定和省科技厅通知要求,认真查询中介机构相关资质、条件及信用等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根据往年审核情况,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需≧7人,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21人,省内外中介机构均可)。
(四)为保障沟通顺畅,申请企业报送申请资料的人员和联系人必须为本企业全职职工。如遇人员变动,应及时联系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予以更改。
(五)委托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对企业申请材料按申报批次汇总、审核,对需要现场核查的企业组织技术和财务专家开展现场核查,如实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情况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省科技厅高企认定通知附件2、附件3)。
三、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摸底调研和宣传组织,加强申报情况及时协调沟通,做到培育企业应报尽报;同时要强化服务辅导,提升企业申报质量。
(二)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申请企业,同年须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前、后取得编号即可)。
(三)市科技局从未授权或委托社会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与高企认定和政策奖补落实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有偿服务活动;任何单位及个人也不得以市科技局名义,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偿服务,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市科技局无关。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以及企业所在的县(市、区)和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
(四)市科技局、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县(市、区)和中北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政工作纪律有关规定。
四、服务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科 王吉庆 0351-4225951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9号市政府主楼707室
(二)材料受理
太原技术转移促进中心 王亚平、赵培亮 0351-7786084
地址:太原创业街42号技术转移大厦一层服务窗口
(三)县(市、区)和开发区
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