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联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交流展示、成果转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通过赛事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企业及创业团队,建立健全优质中小企业主动发现机制,持续完善“以赛促创”培育体系;赋能优质初创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优质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因地制宜打造新质生产力,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建设,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大赛由全国总决赛、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组成(组织方案见附件1)。全国总决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区域赛共35个,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办;专题赛共17个,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会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牵头主办;境外区域赛共1个,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牵头主办(赛事计划见附件2)。

(二)参赛报名。参赛项目分为企业组和创业组,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s://www.cnmaker.org.cn)或各区域赛、境外区域赛官网注册报名参赛(报名流程见附件3),以上两种报名途径选择一种报名即可,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0日前。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鼓励优质企业及团队报名参赛,并在大赛官网开通赛事专区宣传页面,及时更新大赛官网的赛事信息,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报名项目审核;对于未通过大赛官网注册报名的参赛项目,须在2026年7月20日前通过数据接口全部导入大赛官网。

(二)根据上级部门论坛活动管理等相关要求,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赛事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赛事名称,原则上不得增设套开其他赛事、论坛和峰会等活动;坚持公益性,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严格规范赛事流程,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开,邀请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评审结果及时公示并可追溯;增强保密意识,做好参赛项目的信息审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坚持节俭办赛原则,按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三)大赛继续设立专报机制,各单位按要求向组委会秘书处报送赛事专报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专报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刘天琨:010-68200396

邮箱:cnmaker@miit.gov.cn

(二)大赛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 010-66021308

邮箱:cnmakerfiles@163.com


附件:

1.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pdf

2.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赛事计划.pdf

3.大赛注册报名流程.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2026年3月10日

1.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_00.png

2.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赛事计划_00.png

3.大赛注册报名流程_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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