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山西省公众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山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充分营造尊重科学、学习科学、运用科学的浓厚社会氛围,大力提升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山西省科协拟举办“2024年山西省公众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现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承担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山西省公众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

(二)项目要求

紧紧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山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工作主题和要求,以数字化、信息化为依托,全流程组织策划实施网络知识竞赛活动,着力打造山西科学素质活动优质品牌,不断提升山西省公民科学素质。

1.组织实施线上答题。自2024年9月2日-10月27日,连续组织公众开展线上答题。

(1)组织专家广泛调研、严谨论证,设计开发适合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大重点人群的题库(不少于5000道),要把科技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融合到答题中。

(2)制定竞赛规则。制定合理的激励手段,有效激励市、县(区)、乡镇(街道)社会组织、企业等单位组织公众广泛参与竞赛。通过激励手段,激发全省公众养成崇尚科学、崇尚创新、崇尚文明的新风尚。

(3)保证竞赛效果。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线上答题人数不少于10万人,答题人次不少于100万。

(4)针对线上答题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一要设计和完善注册、登录、统计分析、排名等功能,可为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提供可靠便捷的操作平台,公众通过微信公众号或者二维码即可参与答题。二要设计好线上答题小程序。在注重科学性的同时,美化操作界面,做到时尚简洁美观;题目丰富内容,提高趣味性,增强参与者友好交互体验感。

(5)做好线上答题奖励。制定奖励规则,设置奖项奖品,吸引激励更广泛人群持续参与线上答题。一是每日答题奖励。二是月度答题奖励。三是最终排名奖励。四是依据参加人数,给予优秀组织奖单位奖励。

2.做好项目资料的存档和图文结案工作,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山西科协素质部报送项目图文结题报告和项目经费使用报告(包含电子版)。

(三)项目经费

不超过15万元。

(四)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完成时限做出调整,须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2日8:00 —2024年8月16日18:00 (以纸质版材料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等社会力量,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有权威丰富的科普知识题库,具有组织科普知识线上线下竞赛活动的成功经验;

5.近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自愿申报,须提交完整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在签字盖章齐全后邮寄至山西省科协素质部,一经报送,申报材料不再调整更换,扫描件同步发送指定邮箱。包括: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报送(一式一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自202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其他可以证明单位资质和能够胜任项目的材料。

三、评审流程

(一)项目主办单位严格按照上述申报要求,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单位,收到通知后,除准备项目申报书等材料外,需制作汇报PPT,按要求参加项目主办单位组织的项目评审会。

(三)根据评审结果,项目主办单位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在“山西省科协官网”进行公告,项目主办单位与承担单位签订合同后组织项目实施,经费由项目主办单位按合同约定拨付。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经费

1.项目应由承担单位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监督与验收

承担单位应积极配合项目主办单位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报送项目图文结题报告和审计报告等资料。

(三)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承担单位应明确并完善项目预期效果指标,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

联 系 人:山西省科协素质部  任鸿雁

联系电话:0351-4086096  13233665758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1408

邮政编码:030001

电子邮箱:sxskxsz@163.com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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