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法制计量监管守护民生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监计量发〔2025〕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现将《法制计量监管守护民生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法制计量监管守护民生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落实《计量强基工程总体方案》部署要求,推进计量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民生计量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场计量环境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从民生计量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民生计量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找准痛点、疏通堵点、消除盲点、解决难点,加强民生计量监管,保障社会公平,促进市场计量环境持续优化。

到2030年,计量法完成全面修订,配套法规规章根据新计量法要求集中开展立改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省级及以下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覆盖率在90%基础上进一步有所提升。建成全国民生计量智慧监管平台并投入使用,引导培育诚信计量单位30万家,培育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群众受益多、社会效益好的诚信计量品牌。计量安全风险防范更加科学,社会监督作用更加有效,企业计量行为不断规范,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显著减少,民生计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计量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

1. 完善计量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计划的研究论证和系统谋划,不断完善和健全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计量法律法规体系。借鉴国际先进计量立法经验,加快推动计量法修订。组织开展计量法颁布四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推进《标准时间管理条例》制定工作。做好《标准物质管理办法》《计量校准管理办法》《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规章制修订,补充完善产业计量、计量数据等方面的法规规章。

2. 建立健全计量监管制度。持续深化计量器具监管制度改革,优化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度,加快推进恢复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行政许可,研究完善计量器具“二检合一”制度。动态调整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完善部门行业专用计量器具管理模式和目录制定规则。

(二)建立健全民生计量长效监管机制

3. 探索构建民生计量新型智慧监管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加快建设电子计价秤、加油机、电动汽车充电桩智慧计量监管平台。研究建立新型强制检定方式,由现行的单一周期检定模式向状态评价、大数据实时监控、抽样检定、在线检定等多元化检定方式转变。

4. 加强民生计量服务能力保障。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相关计量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市、县两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相关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强制检定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民生计量保障水平。

5. 持续加强民生计量领域日常监管。结合集贸市场、加油(气)站、充电站、餐饮业、商店、超市、医疗机构、眼镜店、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等领域和场所的特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计量管理制度建立、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配备、在用计量器具检定等情况,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加大计量器具制造、销售、维修环节监管,严厉查处制造、销售、改装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行为。针对民生领域重点计量器具研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指南。

(三)强化民生计量重点领域综合治理

6. 持续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组织对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开展“回头看”,通过“四不两直”“飞行检查”等方式检查督导,防止问题回弹。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检定规程的宣贯培训,确保新规落实到位。适时发布民生计量典型案例。加强网络销售电子计价秤监管,督促电商平台通过建立关键词库、人工核查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对网售电子计价秤的检查监控。

7. 巩固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成果。紧盯加油站经营管理和加油机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使用等各个环节,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强化对加油机及其关键零部件、成品油经营企业数据以及相关技术人员流动等关键要素全流程的动态监管,强化源头治理、过程治理和预防治理。研究制定燃油加油机数据采集及传输技术计量技术规范,统一相关要求。

8. 创新电动汽车充电桩监管模式。试点实施电动汽车充电桩状态评价、大数据实时监控、抽样检定等新型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方式,通过智慧监管手段,实现对新型计量器具的有效监管。加强对超级充电桩检定技术研究。

9. 强化对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等民用“三表”的计量监管。加强民用“三表”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源头治理。研究制定《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南》,指导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强化自律、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完善民用“三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对在用民用“三表”进行登记造册。切实落实好民用“三表”首次强制检定和到期轮换制度。加大民用“三表”计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0. 加强对眼镜制配场所使用计量器具的监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与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协调,切实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加强对眼镜制配场所焦度计、验光仪、角膜曲率计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监督检查,确保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引导和鼓励眼镜制配场所加强内部计量管理,不断提高法制计量意识,提高眼镜制配行业计量管理水平。

11. 加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管。强化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监管,每年持续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检查,提升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推广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C标志)使用,扩大C标志在人民群众中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四)建立健全诚信计量体系

12. 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建立健全“经营者自我承诺、政府部门推动、社会各界监督”三位一体的诚信计量运行机制。强化经营者主体作用,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承诺赔付、先行赔付、失信警示等诚信计量制度,完善计量保证能力,提高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确保商品量和服务量的计量准确。强化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研究建立集贸市场诚信计量管理制度和评价标准,对集贸市场计量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三、推进机制

(一)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要坚持内外发力、多方联动,进一步深化与发展改革、商务、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信息共享、案情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主动加强行刑衔接,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广泛利用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计量监督管理中的优势作用,建立“舆论监督、行业监督、群众监督”多管齐下的民生计量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沟通协调、咨询服务、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鼓励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利用提示、警示等方式加大对经营者的监督和制约力度,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优势,形成无处不在的群众计量监督网络。

(三)加大民生计量宣传力度。要持续组织开展计量知识科普宣传,普及计量防作弊常识,引导消费者提升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对经营者加强计量法律法规宣传和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企业和商家守法经营。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计量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计量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计量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要建立计量预警机制和风险分析机制,制定计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着力防范计量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加强舆情应对,对相关计量舆情进行持续关注,建立分类分级、上下贯通的舆情监测机制,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和应对预案,正确把握对外发声方式方法,提高调查组织处置水平,注重调查结果发布效果,科学评估舆情风险,提前制定有关问题答复口径和处置预案,把握舆情应对工作的主导权。

四、保障措施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民生计量工作对于解决群众关心关注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同级党委和政府支持,统筹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强制检定经费保障,以坚决的态度、严实的措施、迅速的行动,把民生计量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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