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阳泉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通知

 阳政办函〔2022〕167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阳泉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山西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通知》(晋政办函〔2022〕135号)文件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阳泉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阳政办发〔2020〕88号)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将原办法第四条内容修改为:

第四条  我市推行“管运分离”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模式。

阳泉市大数据应用局(以下简称市大数据局)统筹管理全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落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的决策、规划、部署和工作要求;编制全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年度建设规划,确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市政务信息化服务目录,并根据政务信息化实际需求按年度对服务目录进行修订。

数字阳泉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对项目推进提供智力支撑。

阳泉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项目相关的咨询、调研、培训等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市大数据局管理信息化项目。负责项目资料收集、专家组织、受理运维需求、回访运维情况、竣工验收实施等工作。

2.将原办法第九条内容修改为:

第九条  市大数据局委托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方案的技术路线、功能构成、造价等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方案。必要时由财政部门进行二次评审。

3.将原办法第十条内容修改为:

第十条  对于准予实施的项目,市大数据局依照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完成项目的采购、开发和建设。

4.将原办法第十一条内容修改为:

信息化项目实行统一运维,并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市大数据局通过市场化手段选择承接单位;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受理项目单位运维申请、回访运维情况并出具运维报告;市大数据局对运维绩效和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修改后,未调整部分仍按照原文件执行。

此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印发

关于对《阳泉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通知.doc


                        该类型已订阅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很抱歉,暂无相关信息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 资质认定
    立即评测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立即评测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 市级10万元
    立即评测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