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评审首批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请的公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及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拟评审的首批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异议内容和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山西省知识产权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有本人签字,并附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山西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409室

联系电话:0351-7680090

通讯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

邮    编:030006

附件:拟评审的首批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请.doc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9月19日

附件:拟评审的首批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请_01.png

                        该类型已订阅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 资质认定
    立即评测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立即评测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 市级10万元
    立即评测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