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长农函[2023]51号)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标准规定,由农民合作社自愿申请,经县级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审核,市级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审定,拟对14家合作社授予“2023年度长治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7日至23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来电反映。
联系人:
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 王 琳 0355-4159859
市农村合作经济综合服务中心 范倩茹 0355-3018367
附件:拟评定为长治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名单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6日
拟评定为长治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名单
(共 14家)
长子县兴伟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壶关县晋谷绿色有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平顺县红军惠农发种植专业合作社
平顺县月凤嫂种养专业合作社
平顺县晋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平顺县田润丰种植专业合作社
襄垣县襄农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武乡县海晨农牧专业合作社
武乡县便捷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武乡县宏福梅杏种植专业合作社
武乡县圣康农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
武乡县益众源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沁源县万木园种植专业合作社
沁源县宏晋源种植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