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校地合作产业科技引导专项的通知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校地合作产业科技引导专项的通知

吕科函﹝2022﹞21号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合作高校(科研院所)、市直各有关单位、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校地合作,全力推进吕梁市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吕梁市校地合作产业科技引导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吕科发〔2022〕13号)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度吕梁市校地合作产业科技引导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2022年度校地合作产业科技引导专项围绕吕梁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双五”战略要求,重点支持煤、焦、铁、铝、电五大传统产业内涵集约发展,氢能、白酒、新材料、非常规天然气、文化旅游五大新兴产业规模集群发展;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重点支持节能减排、固废资源化利用、生态保护等;科技支撑乡村产业振兴,重点支持生物种业、绿色农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等创新发展;民生社会事业重点支持公共安全、生物医药、人口健康等;聚焦各产业领域关键共性核心技术突破、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等,能够对我市产业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产生引领带动作用的校地合作项目。

二、申报类别

(一)吕梁市校地合作重点研发专项。

(二)吕梁市校地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

(三)吕梁市校地合作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专项。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吕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事业、新型研发机构等)。

(二)项目申报单位需联合合作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团队共同申报,申报时必须提交校地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明确任务分工、相关投入、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等事项。

(三)项目申报单位资产及运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四)申报项目要符合《吕梁市校地合作产业科技引导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吕科发〔2022〕13号)要求,项目设计合理,示范带动作用强,可优先在我市实现产业化或应用转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且承担吕梁市本级在研的各类科技项目(专项)原则上不超2项;项目负责人及科研团队应属于省内外本领域高层次专家团队,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创新能力和协调能力,具有主持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校地合作专项的组织、协调与研究。

(六)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项目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保污染等恶劣影响事件。

(七)所有申报材料的填写均应客观、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虚夸、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实,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项目单位将列入科研诚信记录,承担一切后果。

(八)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不超过3年),申报单位自筹资金与申请产业科技引导专项经费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单个项目产业科技引导专项经费原则上不超50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大省校合作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科研平台基地建设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九)涉及国家重大安全和保密要求的技术或成果项目另行安排。

四、申报材料

申报纸质材料按以下顺序统一胶装成册。

(一)《吕梁市校地合作(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专项申报书》;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吕梁市校地合作(重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

(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项目负责人曾成功主持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六)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与国内外高校的合作协议(或合同),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

(七)项目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高等院校或特殊类型单位除外),提供配套资金及项目诚信承诺书;

(八)科技查新报告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九)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准备2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材料,作为项目答辩时使用。进入答辩环节项目,届时会电话通知,不再预留准备PPT的时间。

五、组织实施

(一)吕梁市校地合作引导专项申报推行全年常态化申报、分期分批评审立项的机制。2022年第一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二)各专项申报书格式及填报要求请关注吕梁市科学技术局公众号并自行下载打印。

(三)为提高申报效率,减轻申报组织单位(申报人)负担,本次申报将采取电子版预审,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lskjjxmgl@163.com。待预审合格后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按要求胶装成册,报送市科技局408办公室。

(四)各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层层把关,认真审核,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及时组织申报工作。

(五)为便于形式审查有序开展,请各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单位按照“把关一个,上报一个”原则,及早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防止扎堆推荐,影响审查进度。

 联系人:张  伟18935433418

         牛红红13834741635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29日


附件:

吕梁市校地合作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专项申报书.docx

吕梁市校地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专项申报书.docx

吕梁市校地合作重点研发专项申报书.docx

吕梁市校地合作专项预算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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