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职称评审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按照市人社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现太原市非公有制(乡镇)企业中级职称历史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收集对象
2010-2019年,在太原市乡镇企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参加中级职称评审并通过的人员。
二、数据收集内容
详见附件:全省职称评审数据信息采集表。
三、数据报送
(一)报送程序:请有关企业认真填写“全省职称评审数据信息采集表”打印后加盖公章,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并报送或寄送至太原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科技创新科。
(二)受理时间:2024年5月8日至6月21日。
(三)地址:太原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科技创新科222室(太原市新建路桃园二巷73号 邮编030002)
(四)联系方式 4226956 4225186
四、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可选择从原职称证书记载工作单位或现工作企业报送,不得同时报送。
(二)有关企业上报信息、资料必须保证准确无误,要求与评审通过时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会影响数据上传,如出现虚假内容,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重者将注销相关职称资格。
太原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