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科技局关于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临汾市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临节能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做好科技部门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宣传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大历届全会精神,落实习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和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和节能优先原则,以动员全市参与科技节能减排降碳为重点,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为全面推进我市节能减排降碳科技创新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重点任务

开展节能减排低碳科技创新成果的宣传和推广活动,鼓励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示范和应用推广,推动相关产业节能减排低碳技术升级改造,营造节能减排低碳科技创新环境氛围,引导全社会使用节能低碳创新产品。

三、活动时间

6月29日-7月5日

四、活动主题

“绿水青山,节能增效”和“绿色低碳,全面小康”。

五、宣传形式

(一)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专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普及节能低碳、节水和绿色生活知识。

(二)张贴节能宣传画。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下载打印节能宣传海报,在显眼位置进行张贴。

(三)网站宣传科技成果。在市科技局官网发布节能减排低碳科技成果,推动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推广。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把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冯珍局长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斌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农社科牵头具体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筹划,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严密组织。在开展活动中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通过张贴宣传画和标语、举办宣传活动等方式,确保宣传时间、内容、效果落到实处。

(三)市县联动。下发通知至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确保在全市形成节能减排降碳良好氛围。

(四)做好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并于7月6日前将图片资料及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邮箱(lf20335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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