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涉企行政检查裁量基准的通知

晋商规〔2025〕4号

厅机关各处室:

《山西省商务厅涉企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已经2025年6月24日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本基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山西省商务厅

2025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请点击下载:

山西省商务厅涉企行政检查裁量基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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