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同市2025年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大同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加强大同市创业培训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马兰花创业培训组织实施,促进我市创业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创业)培训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4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大学生毕业学年创业培训专项活动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36号)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决定对我市创业培训机构开展评估认定。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培训机构:驻同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以及企业或政府部门举办的具备培训职能的就业训练中心、培训中心。

二、申报材料

(一)驻同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1、申请承担培训、评价任务报备及承诺书(附件1);

2、设立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报告;

3、《高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请表》(附件2);

4、制定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

5、大同市市直2025年征集培训机构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3);

6、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和校长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报告。培训学校办学场地三年以上租赁合同或自有场地证明材料;

7、申报开展响应创业培训管理人员和师资配备证明材料;

8、申报开展响应创业培训的设施设备证明材料;

(二)企业或政府部门举办的具备培训职能的就业训练中心、培训中心

1、申请承担培训、评价任务报备及承诺书(附件1);

2、设立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报告;

3、制定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

4、大同市市直2025年征集培训机构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3);

5、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和校长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报告。培训学校办学场地三年以上租赁合同或自有场地证明材料;

6、申报开展响应创业培训管理人员和师资配备证明材料;

7、申报开展响应创业培训的设施设备证明材料;

三、评估认定办法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评估认定,主要从法人资质、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师资配备、培训组织、规章制度、后续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合格者列入2025年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

望各有关单位依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规范程序、择优认定、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认真对照各项评估指标要求,实事求是开展评估认定工作。凡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要求,未通过本次评估认定的机构,不得承担2025年创业培训任务。

四、申报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8月19日

申报地址:大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楼西厅创业指导科

联系人:张达

联系电话:0352-5020339

附件:

1、申请承担创业培训任务报备及信用承诺书.docx

2、《高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请表》.doc

3、大同市市直2025年征集培训机构报名情况统计表.xlsx

大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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