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金融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2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驻市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

《晋城市金融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金融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主线,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金融业提质增效,高效整合配置金融资源,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全面做好各项金融工作,现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加强金融要素供给

(一)加大信贷资金投放。落实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高效使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农支小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服务消费和养老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推行银团贷款、供应链融资模式,抢抓全国新设立5000亿政策性金融工具机遇,引导信贷资源向“1+5”现代产业、小微和科技创新等领域倾斜,保持信贷合理增长、均衡投放,强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资金保障。〔人行晋城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扩大保险保障覆盖。支持引进保险机构,促进保险深度稳步提升。推动电梯滞留救助保险项目在全省率先落地,推进政策性肉牛、肉羊综合保险试点项目实施,引导保险机构做好“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实现愿保尽保。聚焦“6+3”特优农业产业,推动保险机构对蜂业、中药材、生猪保险等险种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全市农业龙头产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晋城金融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股权融资渠道。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制,因地制宜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加强省市县联动,结合区域资源禀赋,聚焦前沿科技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通过联合设立子基金或联合投资等方式,形成资金合力。建立股权融资项目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优质投资项目,不断丰富融资方式。〔市政府办公室、各相关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重点领域金融保障

(四)强化金融服务“两重”“两新”。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及配套财政贴息政策,积极对接科技型企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推动政策红利落地落实。聚焦文旅、体育、餐饮住宿、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点领域,提高消费金融的便利度和覆盖面。建立项目对接长效机制,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项目清单,支持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方案制定、金融咨询等系列金融综合服务活动,力争全年对接率达80%。〔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人行晋城市分行、市政府办公室、各相关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金融支持民营企业。持续贯彻落实“暖冬行动”工作部署,定期摸排、跟踪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有效满足民营企业差异化融资诉求。制定出台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做好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健全适应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产品和服务,推动民营贷款“量增、面扩、价降、质提”。〔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人行晋城市分行、晋城金融监管分局、各相关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金融赋能乡村振兴。围绕我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6+3”特优农业产业、专业镇,指导农业银行用好“三农”金融事业部准备金率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探索推广农业设施、畜禽活体等抵押融资,拓宽涉农主体抵质押物范围,调整提高房屋抵押贷款率,推动涉农贷款余额稳步提升。〔市农业农村局、人行晋城市分行、省农商联合银行晋城管理中心、各相关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七)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效能。创新政银保担协同机制,赋能“晋创谷·晋城”建设,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持续提升对接率、尽调率和授信率。〔市科技局、市工信局、人行晋城市分行、各相关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打造绿色金融示范样板。聚焦清洁能源、煤化工节能改造、煤层气等绿色转型重点领域,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广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产品。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特点,探索开展碳账户相关工作,强化碳排放核算方法和数据共享,有效引导信贷资源精准支持绿色低碳项目、企业发展。〔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人行晋城市分行、各相关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普惠金融实践探索。聚焦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绩效目标要求,优化信用保证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机制,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普惠型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余额、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余额等各项指标持续提升。健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深化“千企万户大走访”送服务解难题行动。推进无还本续贷政策扩面增量,持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市财政局、晋城金融监管分局、市政府办公室、各相关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养老金融先行先试。支持金融机构对营业网点进行亲老适老化改造,建立老年群体金融服务绿色通道。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我市养老机构的特点,优化金融政策和产品,有效满足日益多元化的养老金融需求。把握我市长期护理保险为全省唯一国家级试点机遇,高标准起步、全方位实施,打造高质量长护险晋城样板。〔人行晋城市分行、晋城金融监管分局、市医保局、各相关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快数字金融发展步伐。开展银行保险机构网点饱和度调研分析,指导机构有序优化网点布局。推动金融机构运用数字化渠道和技术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流程、加强风险管理,实现“一站式”金融服务。〔人行晋城市分行、晋城金融监管分局、各相关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

(十二)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鼓励市属国有企业、重点民营企业积极扩大外贸、外资领域人民币使用,增强“本币优先”意识,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跨境人民币业务推广力度,持续落实跨境人民币便利化举措,推动全市跨境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占比逐步提高。〔人行晋城市分行、市商务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托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服务系统,深化拟上市挂牌企业清单制管理机制,设立晋城市资本市场运营中心,引导金融服务资源下沉,搭建产业与资本对接平台。支持上市公司用好期货市场,有效发挥尿素交割厂库作用;用好股票回购增持政策,积极开展回购增持,做好市值管理。发挥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融资功能,力争直接融资规模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市政府办公室、人行晋城市分行、市国资委、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推进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三类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加快清退存量不合规机构,实现全市地方金融组织“减量增质”。推动地方金融组织立足主业,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三农”等主体的服务供给,切实发挥地方金融组织“毛细血管”作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十五)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督促金融机构切实履行适当性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自身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三适当”要求。完善“三全三头”消保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四位一体”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和“金融教育宣传月”等活动,扩大金融知识宣教普及面。〔晋城金融监管分局负责〕

(十六)提升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全面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分类处置风险隐患,着力攻坚存量案件化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五、强化金融政策落地落实

(十七)建立会商研判机制。根据任务分工,加强对发展改革、财政等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及人行、金融监管局的统筹协调,建立月度运行调度数据支撑体系,根据具体情况按季对金融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调度,推进金融业增加值增长、有效信贷投入、金融风险防控、金融改革创新、金融生态建设和重大政策评估。〔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十八)强化政策统筹引导。推动金融政策与财政、产业、人才等政策协同发力,加快各类政策精准落地、直达快享。鼓励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实际,采取差异化、个性化措施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形成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金融发展格局。〔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广泛宣传支持政策,及时梳理、提炼、总结典型模式、创新产品、经验做法,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形成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0356-2198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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